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廠應繳納哪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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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的購買相對于新房來說,比較復雜,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很多,比如二手房的房屋產權歸屬問題,或者說二手房的稅收問題。說到稅,相信大家都比較了解。稅也是二手房過戶流程的一個很重要的環節。那么二手房購買需要繳納的稅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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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競得人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5日內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付相當于地價總額的10%的定金。競得人按規定期限付清地價款后,依法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書。所謂及時,是指在債務人尚未來得及對其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前查封。否則,債務人為了逃避執行,極有可能將土地使用權出租、變賣或對其他債務進行抵押,這將造成執行上的困難甚至不能。第三要注意價格認證結果的時效性,及時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那么土地使用權執行拍賣需要繳納定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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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買商品房可以不按程序辦理嗎購買商品房不可以不按程序辦理。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雙方應當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開發商指定的銀行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備案登記,進行網簽;交付房款換領收據,繳納規定稅金;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攜帶購房合同等資料到房產交易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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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張女士持有保單并繼續為該份保險繳納保險費。1999年6月,張女士要求變更投保人和受益人,雙方就該保單的權益問題發生爭執,陳先生認為該保單應屬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變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張女士應補償其一半保費和一保險金。像張女士咨詢的這種情況,保單已繳納的保險費,應屬于保單的投保人陳先生,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費即6200元是在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繳納的,這部分保費應當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其前夫陳先生有權獲得3100元的補償;至于張女士在離異后所繳納的一部分保費,應屬于張女士個人財產,陳先生無權主張。那么婚后購買的保險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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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征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征稅額=收入成交價-房產稅房產稅是以房屋為納稅對象的稅種。有專家建議,將入市的公房視為個人所有的非營業性用房,免征房產稅。契稅國家《契稅管理條例》規定,凡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納契稅,契稅稅率規定為成交價的0.75%。交換房屋,兩方價值相等者,免征契稅,不相等者,超過部分按買賣稅率納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當前的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存在交易手續費,交易雙方按套交納。遺產稅和贈與稅專家建議開征房屋交易中的遺產稅和贈與稅,以限制非勞動收益,調節貧富懸殊,以致腐敗。那么購買二手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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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宅基地流轉是指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戶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城鎮居民購買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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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財稅局: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1.5% 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首次購房和改善居住條件得按1%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3%國家財稅局:交易手續費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普通住宅免交) 房屋交易管理機構合同印花稅 房屋成交總額×0.05%(免交)國家財稅局:權證印花稅 5元/本房屋交易管理機構:交易登記費 住宅:80元非住宅:300元房屋交易管理機構:配圖費 25元查檔費 (求購方有查檔要求時) 30元公證處:買賣合同公證費 (求購方為外籍人士或港澳臺同胞或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那么上海市購買二手房繳納的契稅明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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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購買的保險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繳納的,這部分保費應當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保單即屬于動產類保單項下的財產權有包括保單已繳納的保費和保單所載明的保險金。保險金的請求權屬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保單所載明的受益人對保險金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保險金能否成為受益人的既得權益,取決于保單是否持續有效或受益人是否變更等各種因素。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婚后購買的保險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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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要繳納的稅費介紹,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后,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那么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稅費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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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經濟適要繳納的稅費房屋性質——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補貼低收入家庭而公開出售的一類房屋。對于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消費者來說也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到經濟適用房。而對于再次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來說,稅費的交納也顯得略微復雜些。小王的房屋屬于5年以內出售,則買賣雙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對于賣方來說,小王的房屋只能出售給滿足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且出售價格不應高于購買時的價格。那么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繳納的稅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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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買交強險需要繳納多少錢1、汽車交強險多少錢與交通事故記錄相聯系浮動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20。從2010年3月1日起我國已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買了交強險并不是想賠多少賠多少也是有交強險限額的。交強險限額之免責賠償當肇事時機無證駕駛或酒后駕駛。對于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依法進行賠付對于損失金額超過交強險限額以上部分保險公司不予以賠償。不過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肇事者追償。那么購買交強險需要繳納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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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之間有的關系就在于雙方必須要一起轉讓。具體體現為土地使用權轉讓時,應與其范圍內的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屬一并轉讓。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準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那么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之間有什么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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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償債務產生的房屋使用權人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抵償債務產生的房屋使用權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條委托拍賣情況下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第七百二十八條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那么抵償債務產生的房屋使用權人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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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債務履行完畢時,該財產的所有權又轉還給債務人。若債務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則債權人依據其對按揭財產的所有權而支配其交換價值,從而擔保債權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而我國法律至今尚未對按揭進行明確的法律界定。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那么離婚夫妻按揭購買的財產怎么分配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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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業催收團隊處理業主拖欠物業費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費業主,目前已幫助物業公司回款504.54萬,戶數繳費率63%,促進了小區業主以后物業費的如期繳納。元甲物業和解團隊,您值得信賴!
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齡智力程度購買游戲點卡,監護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