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首套房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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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套房賣了,再買也是二套房“二套房”也限住了改善性住房 但首次用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近日,國務院出四重拳抑制高房價,其中,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50%,這勢必會加重二套房購買的負擔。市民徐先生打算將房子賣了再貸款買套房,咨詢銀行時,銀行表示“再買房還算二套房”。據了解,對于何為二套房,今年1月份,國務院下發的通知中進行了明確:只要利用過貸款買房,再次貸款買房就算二套房,并將以“家庭”為單位嚴格認定。濟南市一國有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銀行認定二套房只認征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也屬于貸款,再貸款買房,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那么詳解何為"二套房":賣現房再貸款買房仍算二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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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其他購房方式和建議對于想購買二套房的購房者,雖然無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但仍然有其他購房方式和建議可供考慮:1. 商業貸款:購房者可以選擇商業貸款來購買二套房,對于購房者來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降低購房成本和負擔,二、二套房能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在大多數情況下,購房者的第二套房無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基本原則在了解二套房能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基本原則:1. 首次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面向首次購房者,即尚未擁有住房的人群,對于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購房者,他們已經享受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惠政策,因此在購買第二套房時無法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這主要是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目的是鼓勵首次購房,幫助購房者解決住房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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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詐騙貸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為之提供詐騙貸款幫助的,應以貸款詐騙罪的共犯論處。貸款詐騙罪與貸款糾紛之間的認定區別對于合法取得的貸款,沒有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到期沒有歸還貸款的,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應屬于貸款糾紛。貸款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對于單位實施的貸款詐騙行為,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也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那么貸款詐騙罪與貸款糾紛之間的認定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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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假離婚買二套房都變丈夫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如何認定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那么假離婚買二套房都變丈夫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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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抵押權效力的確定是房屋抵押權的核心內容,那么如何確定住房抵押貸款的效力呢?對此,依《擔保法》第47條規定,從抵押權行使之日起,抵押權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抵押權的效力不及該孳息。那么如何認定住房抵押貸款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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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那么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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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依據我國有關金融機構的法律規定,從事商業貸款業務的,只能是依法設立,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第一種觀點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種觀點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需區別對待。故應當區別對待城市和農村的小微企業;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在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進行審查等,以此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此分別作出裁決。基于上述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應歸于無效。那么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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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次購房(查閱)證明告知單》明確,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購房人現在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契稅: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首付;對個人首次購買第一套房將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為20%, 利率: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利率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等。一是降低了銀行執行的優惠貸款利率。新政實施后,居民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最低只需支付兩成的首付款。那么首套房貸款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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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簡稱二套房,其是指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那么公積金二套房認定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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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認定銀行貸款損失貸款風險的過程實質上是銀行對貸款預期損失的認定過程,也是對貸款實際價值的評估過程,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是對貸款預期損失的抵補。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種類1、專項準備金專項準備金是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或歷史損失概率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那么如何認定銀行貸款損失以及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種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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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深圳對于二套房的認定是“認房又認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3、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先驅地,其經濟發展和人口數量可想而知,所以,深圳對于二套房的信貸政策要求也是非常的嚴格。那么深圳二套房的貸款政策的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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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種類1、專項準備金專項準備金是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或歷史損失概率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那么銀行貸款收不回來損失該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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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首套房認定一新征信下離婚后首套房認定1離婚前夫妻雙方并沒有房貸記錄如果離婚前夫妻雙方并沒有房子或房貸記錄那么與配偶離婚以后只要能夠符合當地的房地產政策就可以貸款買房。再次申請時離婚后的雙方都會被認定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無法獲得低首付甚至無法申請房貸。二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那么2022離婚后首套房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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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二套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二套自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二套自住房貸款的利率。總而言之二套房貸認定標準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成套住房數量認定央行了規定二套房貸款政策二套房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二套普通自住房二套房低首付比例為20%。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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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購買按揭貸款房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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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勝局】261萬+利息,失而復得! 一場跨越8年的賬目迷局:對方以“超時效”為盾,天用團隊以證據為矛,抽絲剝繭鎖定關鍵轉賬鏈!法院最終認定:不當得利實錘,全額返還+利息! 從“賬目黑洞”到“正義到賬”,每一步都是專業與細節的較量!??????
發生交通事故,已經認定我方主責,還有余地扭轉嗎? 元甲精神是只為成功找方法!?????? 最終主責變同責,幫傷者爭取到20余萬元賠償金!
?? 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一審裁定駁回起訴。 我們代理上訴后,二審法院認定:原審程序不當,應進入實體審理。 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