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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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違約可以通過當事人協商的方式來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根據這一規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對方的實際損失的數額。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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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租方為國家,代表國家行使出租權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租賃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長不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國有土地租賃是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的一種補充。它與土地使用權租賃不同,土地使用權租賃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租賃也應當簽訂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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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在審判實踐中,擅自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行為也多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行為。因此,對于簽訂集體土地租賃合同取得企業經營用地,需要謹慎對待并盡量避免相應法律風險。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為無效合同。”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那么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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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情事變更原則是解除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一個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當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則法律不禁止。人民法院處理涉外、涉港澳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正確運用我國對他們的優惠政策,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那么訴訟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時效的計算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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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永寧村未經批準在集體土地上擅自建房并出租給該村之外的其他單位用于商業經營,違反了國家有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一審判決租賃合同有效并予以解除不當,應予糾正。造成合同無效,紫霧酒家和永寧村均有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該通告發出后,永寧村與各租賃戶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紫霧酒家等4戶因搬遷補償費用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不同意搬遷,遭到永寧村等人采取砸門等強行拆遷措施,雙方發生爭議。1994年7月12日,紫霧酒家以永寧村為被告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房屋裝修損失、營業損失,給付搬家補助費等。那么因土地征用問題引起的租賃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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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約引起的損害賠償范圍有約定賠償、一般法定賠償和特別法定賠償之分。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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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可以通過當事人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相互之間對于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履行情況以及不履行的后果產生的爭議。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是工作生活中常見的一種合同糾紛,常見的有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租賃合同違約、借款合同違約等,而合同違約必然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最直接的就是要承擔合同違約賠償責任。那么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不構成違約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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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在現實中,普遍存在著土地承租者直接與集體土地所屬的村委會簽署土地租用協議的操作方式,這一做法并不妥當,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行為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行為。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為無效合同。土地租賃合同是有最高期限限制的,關于沒有期限的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的部分認識是不全面的。那么沒有期限的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的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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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約金的額度法律沒有金額限制,這是需要合同雙方自愿約定的。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情事變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情事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如果繼續維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依照情事變更原則,受損害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變更原則是解除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一個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具體是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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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是為轉讓,轉讓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對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簽訂合同,受讓方還必須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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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注意事項在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 合同期限的協商: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協商確定合適的租賃期限,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內容,根據當事人的協商自由確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的租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年,城市土地的租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0年,一、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規定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一般沒有固定的最長期限,具體的期限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商自由確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賃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過這些期限的土地租賃合同在法律上可能會存在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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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上訴人提交的證據能夠有效證明涉案的土地沒有被征收,而被上訴人認為該土地已經被國家征收,因此依據《證據規則》被上訴人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涉案土地已經被國家征收。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土地租賃合同關系合法有效,上訴人對涉案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應受法律保護且并未喪失,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享有出租的權利,也就當然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土地租賃合同》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被上訴人作為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劉某某支付租金。那么土地租賃糾紛上訴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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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土地租賃合同算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那么簽完租賃合同后解除土地合同沒到期算違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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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中出租方違約金標準是多少錢在法律上并沒有統一規定,需要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主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是諾成合同,與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預先給付為成立要件。那么土地租賃合同中出租方違約金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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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中法律規定違約金標準是多少在法律上是沒有統一規定的,要由雙方協商來認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那么土地租賃合同中法律規定違約金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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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糾紛二審和解達成?? 維權路上深刻體會:法律是底線,和解是智慧。愿山水有相逢,未來更和諧??
??【南極征途,挑戰無畏】?? 北京市元甲律所的旗幟登陸南極、迎風飄揚!當法律精英踏上南極的冰雪世界,這不僅是一場身體上的極限挑戰,更是心靈與意志的深刻洗禮。 南極的寒風凜冽,每一步都踏出了堅韌與勇氣。在這片純凈無瑕的土地上,讓人更加敬畏自然,也更加珍惜每一次為正義發聲的機會! ??南極之行,不僅讓大家領略了世界的廣闊與壯麗,也更加堅定了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法律服務的信念!
我帶著兄弟們去干活,里里外外連機械帶人帶材料,我都墊了130多萬了,結果大甲方過來,其實我都干了一半多,他不讓我做了,他跟我說什么規劃用地又有問題,他也不給我錢,他說有本事你就去告,反正我這是違法分包給你的無效,還理直氣壯的,所以你現在還在現場嗎?退出來了,已經退出了,對退出之前有沒有做最基本的動作,工程量的一些取證動作有沒有做,怎么算取證的工藝呢?有時候我們也就在那兒拍個照,給甲方反饋一下工程進度,像這種情況下的話,對方講的肯定在法律上不成立啊,不會說因為違法分包,所以你就拿不到工程款,他倆不相等號啊,他還是回歸到事實本身,也就是說你具體的有沒有給他們去干這個活兒,干了多少活兒,但是咱們在實踐當中往往很難的是什么呢?你要證明你干了多少,你要把你已經干的工程量的這個證據,要有最好的證據,就是你帶的工證員把你干的那些工程全部給公證下來,如果說這個時間和機會來不及,那你自己錄音錄像這種形式,拍照片的形式,帶時間桌的形式,帶定位的形式,把這些東西都固定下來,給工人發的工資什么的,當然都是我墊資的那些能算嗎?這個叫勞。
服務費,勞務費的話肯定是算的,而且的話,國家對關于這種勞務費的保障也是很有力度的,可以先采取去檢舉的這種形式,投訴舉報的這種形式,拿勞務費嗎?機械設備租賃協議這些能算嗎?能算我干活了嗎?后邊你需要準備哪些東西,怎么來進行準備,咱們從哪個維度來進行準備的話,我們會給你做一個詳細的指導,你按照我們的指導來進行準備就行了。關注習主任,有事不求人。
【天用案例】甲方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萬租賃費?天用律師認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是最佳方案!為了增加談判的籌碼,也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天用律師申請了財產保全,保全成功后,對方公司態度強硬的態度立馬轉變,主動服軟與我方當事人聯系,希望協商解決。 天用律師和對方公司項目負責人溝通聯系,并在談判過程中鎖定相應證據,最終在開庭當日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建工集團分期向興盛公司支付240余萬元租賃費,并由建工集團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
一面錦旗,一份榮譽,一份責任。感謝當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提供專業、全面的法律服務。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