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刑訊逼供罪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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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私生子的監護權如何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實踐中,非婚生子女的監護權可由生父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有利于子女的原則確定,對于處理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分別居住的監護權問題,可依據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糾紛的處理方法。那么私生子的監護權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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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當子女婚姻關系破裂,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到底如何認定,如何把握審判事務中的爭議焦點與判斷標準,讓我們通過以下幾個案例進行分析總結,在當前高房價的背景下,因為部分子女經濟條件有限,其父母在其購房時出資屬于常態,但是實踐中對于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屬于借貸還是贈與,各方可能存在著爭議,從父母的角度講,其出資的本意是為子女解決或改善居住條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但在面臨子女婚姻關系破裂,要分割父母出資的房屋時,這種財產分割實際上還暗含了對父母財產的分割,可能會造成父母資產大幅度縮水甚至負債,反而違背了父母的出資本意。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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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那么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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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訴訟時法院怎么認定“感情確已破裂”《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那么離婚訴訟時法院怎么認定感情確已破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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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政府購買服務進行的土儲項目,根據財政部文件規定,土地整理部分應為工程采購,其余部分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是合規的,不應認定為隱性債務,但在實踐中往往出現墊資、拖欠工程款、政府回購等情況,涉嫌隱性債務,此外拆遷款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范疇尚存在爭議,因拆遷款數額大,土儲項目的回款時間長,實踐中很少有金融機構愿意介入,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有收入但政府定價,需要財政補貼的準公益性項目,補貼部分為隱性債務,2、從項目特征甄別,以下為主要基建項目類型的甄別標準:(1)交通運輸項目經營性高速公路、機場能夠自主定價,收入覆蓋本息,投資方有社會資本,不屬于隱性債務。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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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那么【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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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無過錯方可主張過錯方對其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本文結合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對離婚損害賠償認定進行總結。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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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的責任不服,怎么辦?首先,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三日內可以通過復核的形式向上及復核;若過了三日,還可通過其他途經救濟,比如申訴或在刑事訴訟中申請重新鑒定。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救濟方法實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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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二款:“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由此可見,我國在審理婚姻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將婚后子女購房時父母的出資,以認定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借貸為例外;以認定為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為例外。那么子女買房,父母的出資該如何認定性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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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目前司法審判實踐中,對于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處理,即滿足需要扶養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必要的其他開支,如牛活費、醫療費等。關于扶養義務的履行方式,在正常的婚姻關系中為共同生活和相互扶養幫助。夫妻離婚后扶養費給付標準也即扶養的程度,應與扶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和扶養權利人的需要相適應。給付扶養費一方的負擔能力和受扶養人的經濟需要,這是扶養費給付制度與離婚自由原則不相沖突的關鍵所在。無負擔能力者,無論其是否有過錯均不應要求其承擔扶養費給付責任。那么夫妻扶養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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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交通事故中被認定負全部事故責任的方無法得到救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在送達15日內是不生效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予以救濟來防止刑事追訴程序的啟動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根據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責任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其人身自由就會受到公安機關的限制。那么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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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嚴格說,“青春補償費”并非法律術語,在我國現有法律規范中,沒有其確切含義,在國外法律規范中,亦未見規定。目前大多數法院因“青春補償費”沒有法律依據,一律不予支持。"青春補償費"作為訴訟請求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恰當確定其性質和效力,作出合法合理的處理。筆者現結合審判實踐,對青春補償費”的性質和效力,談一些看法。從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在離婚時,雙方均無向對方支付"青春補償費"的法定義務。一方在既無法定義務又無對價支付的前提下,自愿向對方支付"青春補償費"的行為具有無償的特征。那么“青春補償費”的性質認定及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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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簽訂后,雙方未持協議辦理離婚登記。2010年6月,原告周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請求兒子由原告撫養,撫養費由原被告雙方共同承擔。對于訴前離婚協議效力的認定,各地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現象。一般來說,對協議中解除婚姻及子女撫養這兩個有關身份內容的效力的認定,基本上傾向于無效;但對財產分割或賠償內容的效力,爭議比較多。訴前離婚協議以離婚為目的,以離婚為前提,建立在解除身份關系的前提上,故不能適用《合同法》規定對協議的效力進行認定。法院將無從強行判決違約方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那么訴前離婚協議效力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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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借債目的為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夫妻共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我國婚姻法雖未直接規定日常家事代理權制度但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7條之規定可以看做是此制度的體現。因此夫妻以一方名義在“日常家事”范疇內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即夫妻一方超越“日常家事”范圍舉債而第三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其是在“日常家事”范圍內行事或認為該債務為夫妻雙方合意則出于保護第三人利益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司法實踐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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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認定非婚生子女監護權《婚姻法》:“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對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各自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實踐中,非婚生子女的監護權可由生父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有利于子女的原則確定,對于處理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分別居住的監護權問題,可依據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糾紛的處理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那么非婚生子女監護權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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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哪種情形錄音證據副本視為原件 實踐中對于電子數據是否可視為原件的電子復本,可依據以下情形進行考察: (1)可準確反映原始數據內容的輸出物或顯示物;(2)具有最終完整性和可供隨時調取查用的電子復本;(3)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異議的電子復本;(4)經公證機關有效公證、不利方當事人提供不出反證推翻的電子復本;(5)附加了可靠電子簽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電子復本;(6)滿足法律另行規定或當事人專門約定的其他標準的電子復本。 針對錄音證據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更為常見,下面的這兩則案例,即是錄音副本因經公證機關公證而被法院認定視為原件的情形。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當事人能夠起訴要求解決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嗎? 在分割財產時,應當按照下列原則: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則。即雙方按照自己的意愿達成分割財產的協議,根據協議來處理財產。 ??其次是區分共同所有和個人所有原則。如果雙方協議未成,那么對于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要區分財產的性質,是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如果財產是屬于共同所有的性質,則應該平均分割,如果是個人所有的性質,則誰的財產歸誰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則。即如果財產性質不明時,無法認定財產是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則一般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進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顧婦女、兒童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即在財產分割過程中,適當照顧女方和撫養兒童一方的權益;在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分割財產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司法實踐中,以上4個原則有適用的先后順序,應依次進行處理,不能片面適用。 ??單純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對于因為同居,女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等原因影響身體健康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以上情形屬于同居造成的后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