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后怎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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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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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或者雖然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但爭議發生后雙方達成協議,一致同意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1.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并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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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仲裁法)之規定,凡是合同投資者、合同交易所、合同公司、合同登記結算機構與合同交易服務機構之間發生的合同爭議,只要雙方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就可以通過仲裁途徑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為保證仲裁結果的公正性,(仲裁法)第8條規定,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仲裁途徑解決合同爭議的優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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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或者雖然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但爭議發生后雙方達成協議,一致同意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1.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并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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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的優勢仲裁作為一種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由仲裁機構裁決商事爭議的重要方式,在世界范圍內獲得了非常廣泛的運用和發展。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由于仲裁往往涉及商業信譽,當事人之間發生財產糾紛時,往往不愿公諸于眾,因此(仲裁法)第40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為保證仲裁結果的公正性,(仲裁法)第8條規定,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的優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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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請勞動仲裁不需支付仲裁費。如果當事人自己辦理,只需花費60元工商檔案查詢費和一些交通費;如果當事人委托律師辦理,按風險收費方式,律師先收取300元工商檔案查詢費和交通費,待仲裁勝訴后按勝訴金額的20至25%提取律師費。那么申請勞動仲裁中如何解決仲裁費用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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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合同可以仲裁嗎務合同糾紛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務合同建立的并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合同關系,發生糾紛時應由合同糾紛進行調整,當事人應當直接向法院起訴,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想要過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首先需要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約定好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生以后,雙方協商一致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3、對于合同協商不成申請仲裁需要的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 仲裁法》 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 調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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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調解的法律后果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那么投訴?調解?仲裁?哪個能解決你的勞動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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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當事人沒有仲裁協議,不愿仲裁的,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決其合同爭議,即使一方申請仲裁,仲裁機構也不予受理,裝修合同仲裁流程1、法律主觀:裝修 合同糾紛 仲裁首先必須有約定的仲裁條款,其次是約定的仲裁必須明確唯一且真實存在,在發生糾紛后,才可與仲裁申請和 證據 一起提交給仲裁委員會仲裁,2、裝修延期起訴流程是:攜起訴狀、裝修合同、延期憑證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送達開庭公告并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資料到庭辯論質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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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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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當事人提交符合填寫要求的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仲裁委員會將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通知當事人。申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訴處理;被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進行缺席審理并作出缺席裁決。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先行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在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如案情比較復雜的,經批準最多可延長30天。那么怎樣到仲裁部門去解決勞動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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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種沖突類型雖然主合同與從合同均約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爭議但主合同與從合同約定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即約定管轄法院存在沖突。第二種沖突類型主合同與從合同中部分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而其余合同卻約定由法院進行訴訟。若對于經公證的合同內容有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先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然后依據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種情況應分別按照主合同與從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進行訴訟或仲裁。反之如果合同中未訂立仲裁條款的合同當事人亦不應受其主合同或從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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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均可提起仲裁申請。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為期一年的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為期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那么超過仲裁時效的勞動糾紛勞動仲裁機關不予受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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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想要過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首先需要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約定好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生以后,雙方協商一致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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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糾紛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過程中,都可能發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那么勞動糾紛的四大類型及四大解決途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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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一起繼承案件,當事人有3份遺囑,都有瑕疵,提前進行庭審模擬,從不同角度找出問題,想出解決方案,讓當事人利益最大化。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執行案件怎么解決更好呢?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辦: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處理方式; 2、與政府協商:可以與欠款的政府部門進行協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決方案,協商解決欠款問題; 3、申請仲裁: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通過仲裁來解決欠款問題; 4、提起訴訟:如果仲裁無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判決來解決欠款問題。
借錢不還報警了警察會怎么處理? 1、欠錢不還的報警警察會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受理的,畢竟這是屬于民事方面的糾紛,并不會屬于刑事犯罪。只是說如果已經獲得生效判決,在申請執行階段存在著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處理。 2、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警方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3、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么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 4、當事人報警的,警察一般只會做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