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嗎



受托支付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托支付目前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工程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幾種:
1、按月結算。即實行旬末預支或月中預支,月終按工程師確認的當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進行結算,竣工后辦理竣工結算。
2、分段結算。即雙方約定按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3、竣工后一次結算。建設項目較小,工期較短(如在12月以內)的工程,可以實行在施工過程中分幾次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的方法。
4、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結合具體工程的建設規模、工期長短,合同價款多少,選擇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應的結算時間。
綜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須符合受托支付的條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