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壓二付一住兩個月不想繼續,搬走押金不退怎么辦?



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還,需要根據以下情況分析: 第一,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解除租賃合同,押金的退還以雙方協議為準; 第二,出租人違約,導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還,并由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承租人違約,導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擔違約責任,押金需要返還; 第四,合同約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