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異地申請勞動仲裁嗎?



一般情況下,異地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仲裁應當向法律規定的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是指勞動關系的實際履行地點人單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單位的注冊地、登記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