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以下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對于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合同的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應從兩個方面予以考慮:其一是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其二是十六周歲以下的。對于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屬于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屬于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而十六周歲以下的公民一般情況下不能作為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故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