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到期被村里承包給他人 地里的東西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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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包地征用款可以繼承嗎承包地征用款當中屬于被繼承人的份額部分,所有繼承人平均繼承和分配。但是承包經營權應該轉給其他承包人而不是給繼承人繼承。那么承包地征用款可以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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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身體原因,我父母無法繼續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組長要求返還其5畝承包地,但村里不予返還。請問,我們家能否要回原來的承包地?因此,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可隨意放棄和剝奪的。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那么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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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繼承權嗎沒有繼承權。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兒女仍然繼續經營,直至下一輪土地確權或國家關系土地政策出臺,否則不可改變,但是他不屬于繼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那么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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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土地,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農村土地承包法新規定2022年1、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釋義:第五十五條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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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特別是離婚后承包地如何處分的問題處分不當便會引起當事人的不滿和矛盾。后來由于雙方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糾紛1998年陳某呈訴法院要求與黃某離婚。經法院判決準予陳某與黃某離婚。但是法院在判決離婚后承包地如何處理承辦案件的法官們對于這個問題持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離婚后原告陳某原來承包地享有全部承包權被告黃某無權要求分劃承包地經營的權利另一種意見認為雖然原告陳某在婚前簽訂承包地其結婚后雙方共同經營在婚姻存續期間已創造財產而且經營數年已構成夫婦雙方共同經營承包地的事實。同時離婚后承包責任田地權屬的確認也應由行政職能部門即國土局來確認。那么離婚后承包地具體該怎么處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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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輪承包地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意見》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具體的時間節點以各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為起點計算。《意見》為避免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分,進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導致生活困難的,要幫助其提高就業技能,提供就業服務,做好社會保障工作。那么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多少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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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都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那么搶占他人承包地是否構成犯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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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債務人有能力而不履行債務,其債務數額不大,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其它財產標的額遠遠大于債務數額,強制執行該財產會給被執行人造成重大損失,被執行人自己又不經營其承包地時,人民法院可予以執行。那么債務人承包地如何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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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五保戶去世后,村里干部并沒有找到愿意安葬老人的人,侄子不愿意,親近的人不愿意,村里別的人也不愿意,假如是老人侄子不愿意,那會接著找遠一點的人,不管是誰,只要承擔起了安葬這種事,那老人遺留下來的東西就成為了他的,首先一種是老人留有遺囑,比如老人在生前,感覺自己快不行了,所以留下了一份遺囑,遺囑上說明自己去世后,由侄子或者某個人繼承自己去世后的東西,這些東西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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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在補償款的歸屬和分配問題上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三、補償款的爭議解決:如果在補償款的歸屬和分配問題上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而村集體則認為,補償款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分配,王先生只能獲得其中的一部分,然而,在補償款的分配問題上,王先生與村集體發生了爭議,最終,法院判決王先生有權獲得全部補償款,村集體無權進行分配,一、補償款的歸屬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包地被征收的,補償款應當支付給承包方。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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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承包的土地為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但是,只能在承包期限內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系用益物權,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所謂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那么民法典規定承包地繼承可以寫進遺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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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外甥可以繼承承包地嗎農村的土地承包權,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承包的土地不是農民個人財產,也就不是遺產,不能用于繼承。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那么外甥可以繼承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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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村委會需要用到農民的承包地時,村委會(發包方)無權因此收回農戶的承包地。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切實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那么承包期內村上能收回農民的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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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特別是離婚后承包地如何處分等一系列問題為民事審判提出新的問題新的要求。后來由于雙方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糾紛1998年陳某呈訴法院要求與黃某離婚。經法院判決準予陳某與黃某離婚。但是法院在判決離婚后承包地如何處理承辦案件的法官們對于這個問題持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離婚后原告陳某原來承包地享有全部承包權被告黃某無權要求分劃承包地經營的權利另一種意見認為雖然原告陳某在婚前簽訂承包地其結婚后雙方共同經營在婚姻存續期間已創造財產而且經營數年已構成夫婦雙方共同經營承包地的事實。同時離婚后承包責任田地權屬的確認也應由行政職能部門即國土局來確認。那么離婚后承包地應該怎樣處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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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了解到,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農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非農村集體成員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攜帶本人戶口本。那么子女是非農戶口,能繼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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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時,通過努力爭取,可以達成如下訴求,這些,都是判決不可能達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歡喜: 1、孩子撫養費給付周期可以寫到23周歲; 2、孩子撫養費可以拆分成生活費、教育費來寫; 3、爭取三套房屋中的兩套,而不用給對方房屋折價款; 4、存款不用給對方分割,對方還要倒給我們補償款; 5、款項可以分期給付,擔心對方違約,可以約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額給付,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6、可以約定孩子對雙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北京天用律所為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老師強勢坐鎮,各位精英律師思慮周全、準備充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戰!展示出專業風范,給予了當事人極大信心!
【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