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多大年才合法



勞動合同需要勞動者年滿16周歲才可簽訂。我國存在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16周歲以下的屬于童工,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且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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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需要勞動者年滿16周歲才可簽訂。我國存在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16周歲以下的屬于童工,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且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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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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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包括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轉移個人人事檔案等。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那么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扣留或拒絕轉遞勞動者的個人檔案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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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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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3)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該公司根據規章制度以小李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為由,解除了與小李的勞動合同,三、總結通過以上法律法規的分析和實際案例的探討,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途徑,否則將面臨違反勞動法的后果。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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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簽勞動合同就屬于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即便補簽合同也應該是當日日期,用人單位更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未簽合同期間自用工滿一月起至未滿一年期間的雙倍工資。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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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你同意一年一簽那就是合法的,如果你不同意一年一簽 ,而用人單位要你一年一簽那就是違法的。勞動者本人不同意一年一簽,那么單位就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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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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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合同條款的詳細描述除了解除原因和日期外,解除勞動合同書中還應詳細描述與解除相關的其他條款,5.合同法律效力條款解除勞動合同書的末尾,應添加一段內容說明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勞動合同書怎么寫當員工與雇主之間出現無法挽回的矛盾時,可能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通過在合同中詳細闡述解除原因、明確解除日期以及描述其他相關條款,您可以確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避免潛在的糾紛,請記住,在撰寫解除勞動合同書之前,最好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合同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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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盡管不簽勞動合同會給勞動者帶來很大的困擾,但是通過了解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并獲得應有的賠償,如果勞動者勝訴,用人單位需要按照仲裁裁決書上規定的金額進行賠償,如果勞動者勝訴,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院判決書上規定的金額進行賠償,在仲裁中,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的金額包括工資、福利、補償金等,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時需要了解一些賠償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勞動者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需要了解賠償的相關知識。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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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您沒有簽署勞動合同或者您的老板沒有按時支付您的工資,您的權利將會受到侵犯,如果您的老板沒有按時支付您的工資或者在您合法雇傭期間違反其他法律法規,您可以依靠法律援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遭遇了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收到工資等問題,員工可以依靠勞動監察部門的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其次,如果您的老板沒有按時支付您的工資,他將會受到處罰,勞動監察部門向這家餐廳發出了一份書面警告,并要求他們支付這位員工所有的工資,在調查中,勞動監察部門發現這家餐廳沒有在合同上注明職位、工資和工作時間等信息。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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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到期,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都是勞動合同解除的標志,而當在勞動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勞動合同被解除終止那么就需要勞動者向有關機構反映并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這樣的問題,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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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樣做的結果使得勞動者無法獲得經濟補償金,而用人單位可以快速且低成本地實現自己解除勞動合同的目的。案例背景2013年5月2日,勞動者王某與用人單位某匯公司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年5月2日起至2018年5月1日止。用人單位某匯公司經查實,作出對勞動者王某的違紀陳述書。仲裁結果鞍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于2016年8月26日作出裁決結果: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7000元。那么用人單位以“合法形式”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怎么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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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法律服務是小而美好還是大而全好? 答案: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今天來咨詢的一個老板,團隊十個人,因為團隊出了勞動爭議,所以想規范一下自己的勞動用工。老板的想法很好,但是咨詢了幾家都讓他去做一個用工的專項,動輒十幾萬。老板舍不得,自己花錢買了全套用工資料包,很全,但是也一直扔著用不上。 真的是不懂用嗎?并不是。而是老板也意識到當企業體量沒有到一定規模的時候,組織系統承載不了過于復雜的運作體系。所以最后老板選擇了跟我們合作,因為我們建議就是做一個簡單的顧問合作就好,單獨梳理一下勞動管理的流程鏈條,完善幾份合同,這才是最匹配的服務。 老板開心地成交了,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勞動仲裁案衍生行政訴訟案,天用律師全面收集證據,專業庭審達成當事人訴求,維護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各位公司負責人注意:對外使用印章應嚴格按照用印規范執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發生工傷能拿到賠償嗎?幫助馬先生收集各種證據材料,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成功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賠償達成和解拿到25.8萬元。
勞動爭議和其他的糾紛是不一樣的,遇到勞動糾紛之后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到那里去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交費,提交勞動合同、工資條、社保等資料,會給我們相應的賠償金和補償金。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