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在自己家門口放著著火了,保險公司不認自然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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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魏某死亡時,女友已有身孕。此后不久,秦某與魏某的父母將車主告上萬州區法院,要求貨車方賠償17萬余元,其中包括近2萬元的遺腹子撫養費。法院一審時,認為秦某腹中胎兒已有5個月,雖未降生,但其出生后必然會產生撫養費用。貨車方上訴到市二中院,市二中院審理認為,雖然胎兒出生后會產生撫養費用,但法律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始于出生”,秦某為胎兒索賠撫養費,違背法律規定。26日,法院二審作出判決,駁回了秦某索賠撫養費的請求。據了解,終審宣判前,秦某的胎兒已出生。法院在終審判決中告知,秦某可以以嬰兒的名義另行起訴,索賠撫養費,秦某可以嬰兒監護人的身份參加訴訟。那么胎兒的撫養歸屬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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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自然災害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災害造成死亡的,一般是沒有賠償的,如果購買了保險的,可以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獲得賠償,如果是職工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可獲得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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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繼承順序中,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都沒有的,就按照法定繼承。這種協議規定,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并于遺贈人死后取得其遺產。該義務自遺贈扶養協議生效時起即發生效力,且是繼續性的。受扶養人對在遺贈扶養協議中指定遺贈給扶養人的財產,不得擅自處分。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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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自然人除了享有相應的權力之外,還規定了需要履行的義務,沒有履行義務的同樣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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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擬制血親的定義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對于擬制血親能否結婚的問題,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繼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關系是姻親兄妹,不是擬制血親。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那么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有什么不同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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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貨車夜間違停造成事故定則依據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大貨車在違法停車的情況下造圓州成交通事故,但實際上事故的責任可能需要根據具體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斷,大貨車夜間違停造成事故大貨車晚上停路邊,如果被后車追尾,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事故責任劃分需要考慮兩個方面,即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鉛喊磨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其次,大貨車晚上在路邊停車被追尾槐斗,是否要承擔事故責滲裂任,要根據具體情節區分:如果被撞車輛本身在泊車位內正常停放,被追尾后不需要承擔責任。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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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主觀:大車有保險撞死人的,如果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則不會坐牢,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則需要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接受刑事處罰,2、大貨車把人撞死了,關鍵看大貨車駕駛員人是否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對這場交通事故是否有責任,如果有責任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判刑坐牢的,如果沒有責任,則只需要進行民事賠償,3、法律主觀:大貨車撞死人,司機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可能會坐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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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的區別是什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擬制血親的定義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因繼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關系是姻親兄妹,不是擬制血親。那么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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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貨車超載或超長,違反道路安全交通規定的,依法給予處罰。第92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罰后不更換運輸單位車輛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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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被告人其中一人在審理期間死亡民事責任屬于自然消滅嗎民事責任不會自然消滅。對于終止審理后可否沒收被告人的財產的問題,筆者認為,被告人在審理期間死亡的,依法終止審理后,不能再對其判處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但其實施犯罪過程中的違法所得應予追繳。案件終止審理是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新增加的內容,是法院在程序上終止刑事訴訟,不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法律行為。根據罪責自負原則,刑事責任只能由被告人自己承擔。案件終止審理后,對案件審理期間死亡的被告人判處財產刑,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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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那么民法典自然人掛靠資質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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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婚姻關系中,如果夫妻共同擁有一套房子,那么房子的自然增值也應該平分給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中,如果夫妻共同擁有一套房子,那么房子產生的孳息應該平分給夫妻雙方,那么,在婚姻關系中,房子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呢,婚姻關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子已經成為了人們最重要的財產之一,例如,如果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子在未來幾年內因為城市的發展而呈現出增值的趨勢,那么增值部分也應該平分給夫妻雙方,總之,在婚姻關系中,房子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一個相對比較復雜的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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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騎電動車正常行駛被貨車撞傷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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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而婚姻關系消除是指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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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貨車工作的司機J先生,在運輸貨物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家屬為賠償款惆悵不已,于是找到元甲律所希望快速解決。元甲律師與涉事公司、保險公司等談判和解,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幫助家屬獲得賠償款合計160萬元。
北京順義區交通事故,貨車與電動三輪車相撞,三輪車乘客受傷且無責。元甲律所和解團隊幫助傷者與保險公司談判,拿到賠償款24.5萬元。快速和解、省時省力,早日拿到賠償款,早日案結事了,讓傷者安心養傷。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