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

導讀:
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自然災害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災害造成死亡的,一般是沒有賠償的,如果購買了保險的,可以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獲得賠償,如果是職工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可獲得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自然災害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災害造成死亡的,一般是沒有賠償的,如果購買了保險的,可以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獲得賠償,如果是職工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可獲得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