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城市農村差別多大?

導讀:
在死亡案件中,結合《民法典》侵權責任篇的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的權利人,可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因搶救治療無效死亡的,還可以主張搶救治療期間的相關費用。
前幾年,我國的車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存在農村和城鎮戶口差異的,戶口歸屬農村的與戶口歸屬的城鎮的受害人,即便傷害相同,差異也可以達到幾十萬。但目前,我國已經實現了農村與城鎮的賠償標準統一。
在死亡案件中,結合《民法典》侵權責任篇的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的權利人,可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因搶救治療無效死亡的,還可以主張搶救治療期間的相關費用。
其中,具體計算時,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舉例:
2023年天津市死亡賠償金標準
60周歲以下:1060060元
60-75周歲間:53003元*【20-(死者年齡-60)】
75周歲以上:265015元
注意:不再區分城鎮與農村,統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還如天津2023年:
被扶養人生活費 = 天津市2022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33824元/年 × 依據被扶養人年齡確定的賠償年限 × 喪失勞動能力指數 &pide; 法定扶養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