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導讀:
余偉安律師提醒:在具體認定標準上把握好三個概念:一是“城鎮居民”不同于“非農業戶籍居民”;二是城鎮和城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鎮的穩定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六)就高賠償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那么陜西省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余偉安律師提醒:在具體認定標準上把握好三個概念:一是“城鎮居民”不同于“非農業戶籍居民”;二是城鎮和城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鎮的穩定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六)就高賠償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關于陜西省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根據《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主要包括如下賠償項目,根據官方最新公布參考數據,陜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余偉安律師整理匯總如下:
一、死亡賠償金標準
(一)概念:死亡賠償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賠償義務人給予其家屬的一定賠償費用.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三十條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
(三)計算公式:
【60以下】(按照20年計算最高數額)
死亡賠償金=22858(城鎮)/6503(農村)×20=457160元/130060元
【60--75】死亡賠償金=22858(城鎮)/6503(農村)×[20-(實際年齡-60)]
【75以上】死亡賠償金=22858(城鎮)/6503(農村)×5=114290/32515元
(四)參考數據:根據規定,城鎮戶籍農村戶籍一般區別對待,分別參考數據:
陜西省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2858元
陜西省201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6503元
(五)農村居民參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的情況:對于農村居民符合(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2)《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二十六條等規定(3)《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情形的,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余偉安律師提醒:在具體認定標準上把握好三個概念:一是“城鎮居民”不同于“非農業戶籍居民”;二是城鎮和城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鎮的穩定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六)就高賠償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二、被撫養人生活費標準
(一)定義: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情況下,對于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用,以維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據:
1、《侵權責任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三)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沒有其他撫養人的,撫養費應當由賠償義務人承擔
【18以下】16680元(城鎮)/5724元(農村)×(18-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18--60】16680元(城鎮)/5724元(農村)×2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60--75】16680元(城鎮)/5724元(農村)×[20-(實際年齡-6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75以上】16680元(城鎮)/5724元(農村)×5÷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撫養費用
3、被撫養人為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680元(城鎮)/5724元(農村)
(四)參考數據:根據規定,城鎮戶籍農村戶籍一般區別對待,分別參考數據:
陜西省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680元
陜西省2013年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5724元
(五)農村居民參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的情況:對于符合(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2)《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二十六條等規定的情形,按照有關規定農村居民參照城鎮居民標準。余偉安律師提醒:在具體認定標準上把握好三個概念:一是“城鎮居民”不同于“非農業戶籍居民”;二是城鎮和城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鎮的穩定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六)就高賠償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七)2010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實施后該項賠償項目將存在爭議,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該項目雖不列入賠償項目,但是款項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中。余偉安律師認為目前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較低,而且沒有司法解釋如何“計入”問題,所以目前還應該就被撫養人生活費單獨判決,司法實踐中大多數法院也是這樣執行的。
三、喪葬費標準
(一)定義:喪葬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親屬為了處理其喪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三)計算公式:
2014年陜西省喪葬費賠償額=2013年度陜西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目前2013年度陜西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尚未公布,因此沿用舊標準,如下:
2013年陜西省喪葬費賠償額=2012年度陜西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4330/12)*6=22165元
四、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
沒有明確的計算標準。一般法院內部會形成一個基本意見,然后針對不同案件做具體裁量。構成死亡的,權利人一般可以爭取到。不同案情,對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多少都會有一定影響。余偉安律師參與的很多案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都不同。近一兩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一般不低于1萬元,有很多精神損害撫慰金都超過2萬元,個別超過5萬元甚至更多。
五、其他賠償項目及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另外,交通事故受害人救治過程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死亡前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都應列入賠償項目。具體標準按照《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執行。
六、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