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那么2022年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關于2022年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21年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2021年1月20日,陜西省統計局公布 2020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規定,即日起,陜西地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7868元/年進行計算。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即地部分地區實行同命同價,均已城鎮標準核算賠償。具體可查看本專題地區的詳細賠償標準。
3、關于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的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法律解釋后,《實施條例》未再規定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2008-08-17】公安部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4、陜西全省已實施“同命同價”的規定。
二、賠償項目和計算公式
喪葬費
喪葬費金額=上年度陜西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