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長一米處罰標準

導讀:
貨車超載或超長,違反道路安全交通規定的,依法給予處罰。第92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罰后不更換運輸單位車輛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貨車超長一米處罰標準
1、貨車超長的,一般給予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機動車載物行駛時,既不可超載行駛,貨車本身也不可超長行駛,即貨車本身的長度要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的范圍內。貨車超載或超長,違反道路安全交通規定的,依法給予處罰。
2、法律依據: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機動車運載超限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物品,并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貨車超載有什么處罰標準
機動車裝載應當符合核定的裝載質量,嚴禁超載;負載的長度、寬度和高度不得違反裝載要求,負載不得溢出或散落。”第92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罰后不更換運輸單位車輛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