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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只有轉賬記錄而沒有借款合同,那么出借人在起訴借款人時需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借款關系,比如證人證言、聊天記錄等,總結借錢給別人只有轉賬記錄是不夠的,出借人還需要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證明借款關系,在實踐中,如果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起訴可能會面臨一些困難,因此,如果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起訴可能會面臨一些困難,也就是說,如果借貸關系的存在只有轉賬記錄,當事人需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例如聊天記錄、短信、錄音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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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訴人沈陽富城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武文華工程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沈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法院蘇民合初字第76號民事判決,于2005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上訴。事后,武文華向富城公司工程款,富城公司未給付。2004年12月27日,武文華向原審法院起訴,要求富城公司給付工程款181,196.68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至于富城公司主張武文華系其公司職員,雙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因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本院不予認定。那么沈陽富城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武文華工程承包合同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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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2021年3月份就提出終止合同&rdquo,因原告未能就雙方如何協商解除合同的內容和過程提供相關證據,結合本案2萬元轉賬和交鑰匙的時間點,綜合原、被告的陳述,法院確信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時對不退還多余租金達成一致意見這一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如原告所述,既然是與被告對終止或解除合同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那么其又在2021年10月13日向被告支付2萬元租金,明顯不符合常理,后原告認為除去租賃一年期間的120000元,被告應將其多交納的80000元租金返還,雙方爭執不下,故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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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院依法由審判員吳波擔任審判長并主審、審判員李沛東、代理審判員李倩組成合議庭,于2004 年2 月26 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沈陽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紹某某、被上訴人劉某某參加了訴訟。經審理查明,2002年7月,沈陽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將其承包的中央儲備糧沈陽直屬庫擴建工程的部分勞務發包給劉某某。本院認為,劉某某與沈陽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部門中央儲備糧沈陽直屬庫擴建工程項目經理部所簽訂的中央儲備糧沈陽直屬庫擴建工程承包合同書及沈陽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直屬項目部簽訂的中央儲備糧沈陽直屬庫擴建工程承包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那么沈陽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訴劉某某勞務費合同糾紛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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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沒有欠條的欠款可以起訴嗎只有欠款合同,沒有欠條或者借條,債權人也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沒有欠條(借條)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匯款憑證等間接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有欠條的可以使用欠條作為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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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個法律案例及分析 1. 香港錦程投資有限公司與山西省心血管疾病醫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貿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8.1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2. 陳全、皮治勇訴重慶碧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夏昌均、重慶奧康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5.3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3. 葛宇斐訴沈丘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4.21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4. 棗莊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柴里煤礦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青島保稅區華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聯營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4.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聯營合同糾紛5. 趙子文與潘日陽財產侵權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3.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財產損害賠償糾紛6. 湖北午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澳諾(中國)制藥有限公司、王軍社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3.2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7.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青島鵬飛國際航空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3.20 審理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不正當競爭、壟斷糾紛8. 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訴申東蘭生產、銷售假藥,趙玉俠等銷售假藥案審結日期:2010.02.08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范法院) 案由分類:生產、銷售假藥罪9. 蔡紅輝訴金才來信用卡糾紛案審結日期:2010.01.06 審理法院: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信用卡糾紛10. 廣州市仙源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與廣東中大中鑫投資策劃有限公司、廣州遠興房產有限公司、中國投資集團國際理財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2.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權轉讓糾紛11. 沈陽銀勝天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債權轉讓合同糾紛12. 北京公達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訴北京市祥和三峽房地產開發公司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13. 山東聚豐網絡有限公司與韓國MGAME公司、天津風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網絡游戲代理及許可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網絡服務合同糾紛14. 成都鵬偉實業有限公司與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政府、永修縣鄱陽湖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礦權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2.19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采礦權糾紛15. 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廣西泳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2.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房屋買賣合同糾紛16.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銷清算組申請確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行為違法案審結日期:2009.11.2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錯誤執行賠償17. 韓龍梅等訴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1.20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保險合同糾紛18. 蘭州神駿物流有限公司與蘭州民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審結日期:2009.11.2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東出資糾紛19.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訴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鄭戈擅自發行股票案審結日期:2009.09.24 審理 ...。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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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憑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在日常生活中,親朋好友在借錢時往往礙于情面沒有寫借條,那么問題來了!如果發生借款合同糾紛可以憑轉賬記錄到法院起訴嗎?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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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一方提供了轉賬憑證這一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可以證明債務人向債權人借貸行為的事實的,而且債權人能提供到證據,是對其有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據此確定雙方的借貸關系。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借條是民間借貸糾紛中最有力證據。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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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違約形態有多種,包括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點不符合合同約定等。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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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轉賬記錄對方不還錢的處理辦法如下:1、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綜上所述,有轉賬記錄對方不還錢,可以通過保留好相關證據、起訴、保全等方式處理,1、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2、要看欠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后3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同時要看你有無證據證明有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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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轉賬憑證可以證明存在借款關系嗎實踐中當事人間的轉賬憑證不能證明存在借款關系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只有這份證據的將很難得到證明。并且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證據1、能夠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如果雙方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債權人起訴時要提供形成借款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那么有轉賬憑證可以證明存在借款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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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訴人沈陽市良源掛面廠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2003]大民(一)房初字第24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04年1月10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由民二庭審判員吳波擔任審判長,審判員李倩主審、審判員李沛東參加評議,于2004年2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上訴人沈陽市良源掛面廠的委托代理人李新、趙常娟,被上訴人沈陽市第七糧庫的委托代理人于九如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如逾期仍未繳納,甲方有權停止能源供應并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雙方對此均無異議。那么沈陽市良源掛面廠訴沈陽市第七糧庫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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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你發現借錢不還的情況并且僅僅只有轉賬記錄時,不要慌張,尋求專業幫助才是明智之舉,當你面臨這種情況時,要明確轉賬記錄的作用和局限,尋求專業幫助,并加強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在追回借款的過程中,你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款支付記錄等,這些都是幫助你證明你有權獲取追回借款的基本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借貸證據,包括轉賬記錄、借款合同、借條等憑證,以備不時之需,專業的團隊可以幫助你收集更多的證據,并根據法律規定來制定追回借款的具體方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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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你準備起訴對方時,除了提供轉賬記錄外,還應該盡可能收集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糾紛的存在,所以,如果你與他人之間存在借貸糾紛,對方未按時還款,你可以通過轉賬記錄來證明借貸事實,作為向法院提起起訴的有力證據,然而,僅憑轉賬記錄并不足以證明對方的欠款行為,還需要借款合同、借據等其他證據的支撐,綜上所述,對方借錢只有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起訴的一種證據,但并不足以證明對方的欠款行為,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財產轉移的憑證,包括借貸行為中的還款和借款,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轉賬記錄確實可以作為起訴的一種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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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第六條租賃期限(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那么沈陽市房屋租賃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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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