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日期與蓋章日期不同



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受合同簽訂日期的影響,法律規定了很多種不同的合同生效條件的情況。比如雙方可以約定一定的條件,條件滿足時合同生效。或者雙方約定期限,自期限截至時合同生效。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沒有特別約定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且成立時生效。既然是雙方簽字或蓋章,如果簽字日期不一致,只有時間在后的一方簽字后,才能叫做雙方簽字。當合同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應當以后簽字一方日期作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