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男方索賠青春精神損失費,這個在法律上成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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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保律師,本科學歷法學專業;;電話:010-58698547;執業證號: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業務領域:專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糾紛,自入職以來認真負責,勤奮、探索、嘗試推進執行的各種方式方法,始終為實現當事人的最大權益而努力,接觸過他的當事人都對他的人品和工作態度交口稱贊。同時讓每一個當事人如期如數獲得賠償款也是其不懈的追求。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丈夫將妻子打傷,妻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此案為典型的婚內索賠問題,其爭議焦點即在于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內,婚內索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有人認為,雙方系夫妻關系,同時雙方對夫妻財產并未約定分別財產制,而是實行法定的共同財產制度,且丈夫又沒有自己的個人財產,妻子在保留婚姻的情況下提起婚內索賠訴訟沒有實際意義,因此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并不因侵權人沒有財產而不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婚內索賠應該得到法律支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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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有人認為,雙方系夫妻關系,同時雙方對夫妻財產并未約定分別財產制,而是實行法定的共同財產制度,且丈夫又沒有自己的個人財產,妻子在保留婚姻的情況下提起婚內索賠訴訟沒有實際意義,因此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并不因侵權人沒有財產而不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婚內索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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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證明當事人民事關系法律成立的證據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系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而制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而制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那么交通事故證明當事人民事關系法律成立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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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履行法定的手續,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收養成立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成立后所產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法律規定。”但是,養子女與自然血親之間的血緣關系并不消滅,《民法典》關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的規定,同樣適用于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規定:“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那么收養成立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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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應當具備什么條件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一民事法律行為指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達設立變更終止法律關系的行為。二在我國民事立法確認民事法律行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兩大類。②公證就是由公證機關對于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予以審查并加以證明的方式。公證的作用僅僅是證明民事法律行為上真實的和合法的。當發生爭議時經過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最強的證據力當事人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證據否認公證的效力。那么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應當具備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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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轄權異議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宣告無管轄權后,須將訴訟程序移送有管轄權之法院,而此法院須將假設由其審理該訴訟程序時不會作出之行為撤銷,并命令重新作出對審理該案件屬必需之行為。《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管轄權異議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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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應首先弄清保險索賠的條件。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保險公司不再承擔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賠償費用。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或自保險公司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事故發生后切記要及時報案不能私下了結否則保險公司不會承認這種私下了結的行為。那么交通事故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注意的法律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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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滿足哪些要件代位權才會成立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存在2.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權利,且該權利適宜代位行使3.須債務陷于遲延4.須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債權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存在代位權作為依附于債權的從權利,其成立以債權的合法存在為前提條件。但根據我國合同法73條的規定,我國僅承認債權為代位權行使的客體,《解釋(一)》第13條進一步將代位權的客體限定為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債權。附延緩條件的債權,在條件成就前,效力還沒有發生,自無代位權成立行使的可能性。此規定實際明確了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以債權人的債權到期為要件。那么法律規定滿足哪些要件代位權才會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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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保險法增設了不可抗辯規則規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險合同成立滿兩年后保險公司不得再以該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解除合同。市法院沒有支持保險公司的說法判令保險公司賠償1.3萬余元。車輛過戶未辦手續保險公司仍要賠舊案例沈陽某中外合資酒店有一輛奧迪車一直由中方經理李某使用。而該車保險則由酒店負責辦理。李某向保險公司索賠卻遭到拒絕理由是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未向保險人辦理批改手續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2009年7月21日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李某全車盜搶險保險金5萬元。那么舊案車險新法理賠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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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養當事人必須進行收養登記,收養登記是決定收養關系成立的法律程序。“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如《收養法》第21條規定,外國人在華辦理收養登記后,“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到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與修改前的收養法相比,新的收養法有著顯著的特點。修改前的收養法規定有些收養需要登記,而另一些收養則不需要登記。那么成立收養關系,收養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法律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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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是有償或無償,屬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就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出,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那么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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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成立嗎法律沒有父債子償的條文,父債子還是封建社會的法制觀念,在現代社會已經沒有法律依據。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所以,父債子還不成立。那么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成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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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法成立的債權應怎樣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系是否合法、有效。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謹記討債訴訟時效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沒有約定還款日的,以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之日起算3年的訴訟時效。那么依法成立的債權應怎樣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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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合同是存在于債權債務關系中的一種合同。當債務人不履行償債義務時,保證人承擔相應的償債責任,保證債權的實現,受法律保護,對此擔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又怎樣的呢?擔保人在擔保合同無效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還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擔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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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經常因法律意識淡薄或礙于情面怕影響與建設方的關系等原因而錯過訴訟時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工程延期索賠成立的條件是怎么樣的這個問題。那么工程延期索賠成立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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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騙的婚姻,你有權一鍵“撤回”?】 ? “我以為嫁給了愛情,結果卻是騙局” 被逼領證、婚前隱瞞艾滋、偽裝富豪身份…… 當婚姻從一開始就是謊言,《民法典》第1053條告訴你: “別認栽!這種婚姻可以一鍵撤銷!” ?? 什么情況可以撤銷婚姻? ① 被脅迫結婚(家暴威脅/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領證1年內 → 取證關鍵:報警記錄/傷痕照片/證人證言 ②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遺傳性殘疾等) → 舉證要點:婚前體檢報告/就診時間證明 → 時效警告:發現真相1年內必須起訴! ?? 劃重點!撤銷婚姻 ≠ 離婚 ? 法律層面“未婚”:撤銷后婚姻自始無效,戶口本仍顯示“未婚” ? 財產保護更強:過錯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財產(彩禮需返還) ? 無冷靜期:直接起訴,最快30天拿判決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軌/家暴不能撤銷婚姻!(但可起訴離婚索賠) ? 戀愛隱瞞婚史不算撤銷理由!(屬于道德問題) ? 超過1年時效只能走離婚程序! ?? 結尾: 愛情或許會眼瞎,但法律永遠不閉眼 錯的婚姻不是污點,死守錯誤才是災難 愿你永遠保留“撤回鍵”的勇氣 (附:全國婦女維權熱線 :12338 ?? 建議收藏??)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您好,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物業&供暖部于2016年成立,以技術驅動法律,打造口碑律所。目前已合作538家物業和供暖公司,解決43897戶業主欠費,累計回款2.5億,我們隨時準備幫您排憂解難~??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索賠?有哪些賠償項目?能賠多少錢?最全攻略!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