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成立的法律效力

導讀:
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履行法定的手續,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收養成立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成立后所產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法律規定。”但是,養子女與自然血親之間的血緣關系并不消滅,《民法典》關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的規定,同樣適用于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規定:“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那么收養成立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履行法定的手續,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收養成立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成立后所產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法律規定。”但是,養子女與自然血親之間的血緣關系并不消滅,《民法典》關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的規定,同樣適用于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規定:“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關于收養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的成立是養父母養子女親屬關系發生的惟一途徑,合法收養關系對收養和被收養人間以及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發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履行法定的手續,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
收養成立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成立后所產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收養成立后,會形成如下效力:
1、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產生擬制直系血親關系。《民法典》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2、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親關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法律規定。”
3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第2款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養子女與自然血親之間的血緣關系并不消滅,《民法典》關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的規定,同樣適用于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
4、關于養子女的姓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規定:“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法律的這一規定,屬任意性規定,即不強制要求養子女必須改變姓氏,但現實生活中養子女隨生父母姓的現象并不多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