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嗎

導讀:
借款合同,是有償或無償,屬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就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出,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那么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是有償或無償,屬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就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出,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關于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嗎
無息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成立。借款合同,是有償(有息或附加利益)或無償,屬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就有效。可以是有償(有息)的,也可以是無償(息)的,法律是不限制的。
二、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1、當事人對利息和利率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辦理。
2、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之間約定利率的,其約定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貸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根據司法解釋,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民間借貸當事人之間不得約定計算復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出,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4、民間借貸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