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導讀: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轉移的是標的物的處分權,而不是所有權。借款合同的標的或客體為可消耗物。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標的物交付為要件。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義務。借款人所支付的利息,是合同的對價。但依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為一方的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必須使用書面形式。那么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轉移的是標的物的處分權,而不是所有權。借款合同的標的或客體為可消耗物。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標的物交付為要件。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義務。借款人所支付的利息,是合同的對價。但依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為一方的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必須使用書面形式。關于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的合同。展開來說,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將金錢或物品移轉于他方,他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同等種類、數量、品質的物返還的協議。交付金錢或物品給他人的一方稱為貸款人或出借人;而接受貸與人移轉的金錢或物品并于一定期限內應予返還金錢或替代物的一方,稱為借款人或受貸人。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借款合同是轉讓標的物處分權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轉移的是標的物的處分權,而不是所有權。若認為借款合同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則新所有人就不能有“返還”的義務;而借款合同的借用人按約定負有“返還”的義務,約定有利息的,還須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標的既不是被賣出,也不是被租出,而是被貸出,到期還要收回。借用人借貸的目的,主要不在擁有所有權,而在于為了自己的需要而處分。
第二,借款合同的標的為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標的或客體為可消耗物??上奈镉址Q為消費。借貸合同,以金錢為標的物。
第三,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在傳統民法,消費貸款合同屬于要物合同,即在雙方當人就合同內容達成合意后,還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作為合同成立要件。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標的物交付為要件。因此,我國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第四、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義務。貸款人所負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約定數額、期限及時撥付款項給借款人、借款人所負主要義務是按照約定期限歸還相同數額款項,并支付利息。借款人所支付的利息,是合同的對價。
第五、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依傳統民法,消費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不以書面形式為要件。但依我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為一方的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必須使用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