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財產可以不養老嗎?



不可以。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的義務,這并不是根據不繼承遺產來進行確定的,而是一種法定義務是必須的,所以不會存在不繼承財產就可以不養老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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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的義務,這并不是根據不繼承遺產來進行確定的,而是一種法定義務是必須的,所以不會存在不繼承財產就可以不養老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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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不養老送終的有沒有財產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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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養老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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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養老保險金或醫療保險金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全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座談會紀要關于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處理問題。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賣斷工齡款是何種性質的財產,應當如何界定其歸屬,在離婚訴訟中能否將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等問題,可采取類推解釋的方法,根據其與養老保險金或醫療保險金等所共同具有的專屬于特定人身的性質,確定其在財產分割中的法律適用原則,即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審理有關婚姻、家庭、繼承案件時,涉及到共同財產處理問題的,要根據當事人及這些財產在新形勢下的特點,妥善處理。那么養老保險金或醫療保險金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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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可以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雙方在結婚期間按各自的工資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是夫妻共同的財產。由于支付金額不同,法院應平衡離婚時男女現有的保險福利;養老保險大部分是單位代為繳納,此時養老保險金是從工資里面扣除的,而結婚前后若是沒有對工資的屬性做出約定,一般情形下認定為共同財產,所以養老保險實際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養老保險金屬于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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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婚姻法》中,對于養老保險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離婚時養老保險金的處理方法?(二)雙方只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由于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將來到底能否領取養老保險金,能領取多少養老保險金尚未確定。這種情況,其分割不能按等差處理,只能按平等處理(三)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等其他社會保險的分割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二)身體因為一方傷害獲得醫療費的,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那么養老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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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養老金購買單位房改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改房又稱已購公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用養老金購買單位房改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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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養老保險金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機構向退休職工發放的生活費,其養老保險金的取得以職工已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為前提條件,職工按規定逐月向社保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具有工資屬性。雙方只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由于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將來到底能否領取養老保險金、能領取多少養老保險金尚無法確定。這樣既可體現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原則,又保障了養老保險金賬戶屬個人的專屬性原則。那么養老保險金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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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解釋(三)》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保險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養老保險金未到期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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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金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那部分應該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在婚前就已經取得的個人賬戶里面的養老保險金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在針對個人賬戶中養老保險金數額分割時需要從結婚登記之日開始計算,結婚登記之前的養老保險金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養老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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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今年初,由于雙方感情不和,劉先生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請求分割房產等家庭共同財產。張女士仔細思考后認為,除了房產和股票之外,劉先生還有社保養老和商業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這些也是家庭財產。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申請,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包括劉先生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在內的7萬多元財產。劉先生表示,無論是社保或是商業養老保險金等應在實際取得后計算,他要退休后才能按月領取,現在根本無法支付,怎么能當作共同財產呢?在我國《婚姻法》中,對于養老保險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那么社會養老保險金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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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結婚之后離婚之前,男女雙方取得的養老保險金,或者雖然尚未取得但是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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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養老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對養老保險金中屬于夫妻共同積累的財產部分進行了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財產。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那么夫妻離婚養老保險是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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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對這些費用不能因為《民法典》或司法解釋未具體列舉出而排除在夫妻特有財產范圍之外,也不能僅僅以是“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費用而一概認定為夫妻特有財產。那么基本養老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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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告張某某同意離婚和分割房屋、存款等共同財產,但認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是看得見而拿不著的財產權益,也是日后退休的基本生活保障費用,不應該作為現時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第二種意見認為,一種意見認為,應當將該養老保險費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本案被告張某某每月由單位扣繳的養老保險費,實際是從夫妻共同財產即工資中支付的,由工資積累的養老保險費當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退休前婚姻存續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是獲得養老保險金的直接依據,法定退休的事實不應改變養老保險費與養老保險金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致性。那么養老保險費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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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胡某、范某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做出部分改判,并駁回胡某關于分配范某的養老保險的請求。離婚案件中,對于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戶內的養老保險金,是否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夫妻雙方或一方退休后,其收入不是工資收入,而是養老保險收入。《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第(三)項規定的“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即屬此情形,故本案中,所爭議的36680.88元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那么不符合領取條件養老保險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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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對老公財產一無所知,該怎么辦?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結婚時需要兩人雙向奔赴,離婚時需要個人謹慎對待!元甲律師對各類夫妻財產進行詳細整理,幫助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獲得房屋折價款、財物等最大權益。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的協議怎么寫 你們只需要訂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在其中約定婚內的財產各自歸各自即可。訂立一份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內財產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其次,約定要具體明確。不僅要約定現有的財產歸屬,還要對婚內收益歸屬進行約定,你們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安排寫在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換句話說就是婚內財產協議應當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則無效。 最后,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且相對公平,協議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權,比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等。同時也不能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 婚內協議的約定,有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虧一簣,建議向家與家律師咨詢,讓一份有效的財產協議守護你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