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引起的現在訛人不愿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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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體來說,如果因打架造成對方輕傷或者重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和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像你所言,如果經過傷情鑒定,被害人的傷情構成重傷,那么顯然應當判處3~10年有期徒刑了,其中造成的傷情為輕傷的,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為根據刑法第72條的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適用緩刑。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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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根據你陳述情況,打架致人輕傷2級,受傷嚴重的一方沒有出具諒解書,這種情況建議聘請刑事律師介入辯護,收集對被告方有利證據,做從輕減輕辯護,一般打架致人輕傷2級,認罪認罰,愿意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打人二級輕傷判刑多久法律主觀: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 構成故意傷害罪 ,依法是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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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庭外和解和判決有什么區別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訴訟案件中進行庭外調解和判決是兩回事,二者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不同、參加的主體不同以及效力不同,且雙方進行庭外調解的話,是能退還訴訟費的,根據《民事調解規定》,二者的聯系表現為以下兩點:第一,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法律分析】在起訴之后當事人并不是馬上就會面臨著法院開庭,而是會先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矛盾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了之后,自然而然就沒有了判決了。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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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相關資料交通事故死亡快速和解能賠多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賠償年限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元甲律師去保險公司談和解當天因為這個情況被卡了,理賠員告知&ldquo,家屬也想盡快解決本案,希望快速拿到賠償款,在元甲律師的努力下最后以和解方式完美結案,家屬對獲得103萬余元的賠償金額、對元甲律師的辦案速度以及專業水平都非常滿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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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案是常見的交通事故案件,除憑票主張的醫療費外本案存在兩個核心問題:一是事故責任,根據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元甲律師在海淀交通支隊觀看的事故監控視頻來看,受害人李女士在本次事故中過錯較大,可能會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因此應爭取在事故責任認定前按最有利、最有可能的責任比例進行和解,而非一味等待責任認定之后再進行和解,本案中,元甲緊扣事實和法律,通過準確的判斷、積極有效的溝通,幫助當事人在事故責任認定前即鎖定了同等責任比例100萬元的賠償金,避免了最終受害人負主要責任給當事人帶來的不利后果,真正做到了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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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刑法 》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客觀:《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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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實,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在處理打架案件的時候也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的,如果認為對雙方的人身健康都沒有造成過大的影響,本身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也會主動介入其中進行調解的。既然動手打架的雙方當事人都已經平心靜氣地達成了和解的這種意見,再進行拘留也沒有任何的實質意義。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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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申請執行人以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復執行,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4、非強制性,即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法院只能依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而不能對該執行和解協議予以強制執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強制執行也是需要逐步進行的,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自愿跟申請人和解的,也不排除當事人是想利用執行和解的機會轉移財產,否則,既然已經簽了執行和解協議,對方也不會不履行應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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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人民法院裁定進入和解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和解申請和和解協議后,經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則裁定債務人和解,并進行公告,按公告要求召集債權人會議討論和解協議草案,破產和解是指在企業破產程序中,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一種協議,通過調整債務關系,允許債務人在一定條件下繼續經營或有序清償債務的法律行為,和解協議未獲債權人會議通過或未經人民法院審查通過,則人民法院直接宣告債務人破產同時終結和解程序,4、破產和解協議生效和破產和解程序的終結破產和解協議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并經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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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想訛人處理辦法:1、要鎮定,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播1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和解的要求;3、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然后按照事故責任認定承擔各自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買賣合同糾紛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那么小事故對方訛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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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分析:和解協議書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4、法律分析:和解協議書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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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再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了自愿、合法原則,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再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了自愿、合法原則,對于一些公訴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并且被害人愿意和解,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和解。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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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欠款問題時有發生,不僅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也給相關從業人員帶來了困擾。對于這一問題,法律途徑固然可以解決,但在某些情況下,和解可能是一種更為高效、經濟的方式。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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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隔行如隔山,專業的事還是需要專業的人來解決&rdquo,首先,元甲律師第一時間指導李女士及家屬準備證據材料,在恰當的時機選擇與鑒定機構進行專業溝通、反復確認,最終明確了九級的傷殘等級,李女士從事教育行業多年,認為自己的口才與溝通能力還不錯,覺得與肇事司機和保險公司針對賠償問題談和解,簡直是小菜一碟、能夠輕松拿捏,第一難關還是傷殘等級的問題,元甲律師與保險理賠老師進行復勘時間的確定,對和解方案中每個細節反復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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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若未引起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警察只會組織進行和解,無法和解的,當事人應當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易糾紛可以報警嗎法律分析:買賣糾紛報警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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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元甲律師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法院出具調解書,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對來說更需要多理解與包容對方,一旦產生矛盾,不要一時沖動,多理性分析與思考。如果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專業的咨詢指導。
夫妻二人因離婚糾紛鬧得十分不愉快,長期冷戰。當事人希望快速脫離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師幫助其與對方專業談判,雙方冷靜下來理性溝通,在律師多次調解后雙方和解離婚。新的一年,不念過往,美好向前!請關注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談和解?您是屬于“適合和解的7種情形”嗎?和解多少錢最合適?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講堂現場為您預估傷殘,定時專屬和解方案,讓您少走彎路、快拿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