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和解后怎么判(輕傷害怎么判刑)

導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刑法 》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客觀:《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輕傷二級和解賠償后會怎么判
法律主觀:
致人輕傷二級 的,在與被害人和解后,一般仍要判刑,但依法對被告人予以從輕處罰;如果 犯罪情節輕微 ,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就不會被判刑了。 輕傷二級,不是決定賠償數額的,是決定案件性質的,具體賠償,要看你們的具體損失是多少,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另外做個傷殘鑒定,看是否構成傷殘,幾級傷殘,不同的傷殘等級有不同的一次性 傷殘賠償金 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客觀: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輕傷二級和解一般判多久
輕傷二級和解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爭取緩刑。
輕傷害二級判定標準: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厘米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犯罪到判刑的流程為:
1、立案。有偵查權的機關接到報案、控告或者舉報等經過初查予以立案;
2、偵查。由偵查機關搜集有罪和無罪證據以及定罪量刑證據;
3、審查起訴;
4、偵查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將案件整體移送到公訴機關;
5、審判。
綜上所述,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爭取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輕傷害拿到諒解書法院怎么判
法律主觀:
判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有諒解書的法院可以從輕處罰。 《 刑法 》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輕傷害的判定標準 處罰
輕傷害的判定標準 處罰具體如下:
1、輕微傷害認定量刑標準:
(1)輕微傷害不構成犯罪,但是可能被行政拘留;
(2)如果是打架造成人身損害不致犯罪的、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3)如果是結伙斗毆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4)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輕傷及輕微傷的程序、規則:
(1)輕微傷屬民事侵權的一種,在當事人協商、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2)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及精神損失費等費用;
(3)輕微傷發生后,當事人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該公安機關可以給予過錯方治安管理罰。
輕傷害量刑標準:
1、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后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對于當事人雙方根據刑事訴訟法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3、司法實踐中對輕傷害的認定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輕傷害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輕傷害,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綜上所述,根據有關規定,輕微傷害不構成犯罪,但是可能被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