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賠償損失范圍



通常認為財產上損害賠償范圍即合同法規定了三類:
1、約定賠償范圍。依當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損害賠償。
2、一般法定賠償范圍。依照法律的一般規定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
3、特別法定賠償范圍。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別規定的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