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婚前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導讀:
婚前協議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樣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協議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給付等等,但這些在我國法律中卻是無效的。現行法律規定,夫妻應當相互忠誠,互相尊重。司法實踐中,已有當事人憑借雙方婚前關于空床費的書面協議向對方索賠并且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例。一般情況下,只要婚前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簽訂婚前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協議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樣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協議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給付等等,但這些在我國法律中卻是無效的。現行法律規定,夫妻應當相互忠誠,互相尊重。司法實踐中,已有當事人憑借雙方婚前關于空床費的書面協議向對方索賠并且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例。一般情況下,只要婚前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關于簽訂婚前合同有法律效力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簽訂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這僅是對財產而言,不包含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并且是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關鍵看你們的協議書是約定什么的。即你們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你們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當然,如果是對婚前財產的協議,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至于協議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種認為協議要經過公證才有效的觀點是錯誤的。是否公證,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協議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協議,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秀采用的。
婚前協議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樣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協議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給付等等,但這些在我國法律中卻是無效的。一份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具體是怎樣的,還要視具體協議內容而定。
二、婚前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雙方對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
如果雙方的意思是一方個人婚前已有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則是否約定都無關緊要。如果雙方的意思是一方個人婚前已有的財產在雙方結婚后歸雙方共同所有,則必須在協議中注明。如果僅是約定一方婚前的部分財產在雙方婚后作為共同財產,則應列明具體財產的情況,以免日后產生分歧和爭議。
3、雙方對一方在婚后取得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
鑒于現行法律規定婚后一方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只有雙方有例外約定,才有必要在協議中加以注明。比如:婚后一方取得的財產全部歸其個人所有,或者部分歸個人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
4、雙方對婚后家庭消費開支的分擔。一些對婚后財產歸屬有特別約定的夫妻,則會對婚后家庭的消費開支如何分擔進行約定,包括正常的家庭生活開支以及個人的消費支出。
5、家庭重大事宜的決策。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而對于涉及家庭重大利益的事項,如買賣房屋、對外投資、子女出國等,原則上應雙方協商一致,做出決策。為免日后出現分歧,雙方可以在婚前協議中約定,應由雙方協商一致的事宜,以及出現分歧的解決方法。
6、夫妻的忠誠義務。
現行法律規定,夫妻應當相互忠誠,互相尊重。司法實踐中,已有當事人憑借雙方婚前關于空床費的書面協議向對方索賠并且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例。可見,只要雙方的約定基于自愿,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都是合法有效的。
7、一方的過錯責任。
現行法律已就一方過錯的賠償責任(包括家庭暴力、重婚等)做出規定。實踐當中,有些約定更為具體明確,如過錯情形、賠償金額、財產補償等。
8、協議生效條件。
如果協議是于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簽訂,可以約定協議于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后生效。有些人還會約定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或者雙方婚姻關系維持多少年后生效。
9、雙方簽字并注明簽署日期。
一般情況下,只要婚前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注意的是,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責任編輯: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