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回扣犯罪構成要件

導讀: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那么收受回扣犯罪構成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收受回扣犯罪構成要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回扣的屬于受賄的行為受賄罪構成要件如下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但不應狹隘地理解為現金、具體物品而應看其是否含有財產或其他利益成分。這種利益既可以當即實現也可以在將來實現。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另據本法第93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包括當然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擬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由故意構成只有行為人是出于故意所實施的受賄犯罪行為才構成受賄罪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如果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利益而無受賄意圖后者以酬謝名義將財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賄論處。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