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導讀:
第二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組織多人賣淫的行為。二是沒有固定的賣淫場所行為人通過自己掌握控制的賣淫人員有組織地進行賣淫活動。例如有的飯店、賓館老板為了招徠生意有的企業組織賣淫婦女向一些廠家的業務人員賣淫以推銷產品兜攬業務等。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協助組織賣淫罪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么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侵犯的客體是社會道德風尚和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第二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組織多人賣淫的行為。所謂“多人”是指3人或者3人以上。所謂“組織”是廣義的包括通過招募、雇傭、糾集、強迫、引誘、容留等各種手段有組織地進行賣淫活動。通常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設置賣淫場所或者變相的賣淫場所。二是沒有固定的賣淫場所行為人通過自己掌握控制的賣淫人員有組織地進行賣淫活動。例如有些旅館、飯店、發廊等服務業、娛樂業的老板公然唆使、允許本店的服務人員陪同顧客到店外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收取錢財有的老板或者負責人以提供服務為名向顧客提供各種名義的陪伴女郎實際上是提供妓女進行賣淫。不論哪種形式只要是實施了組織他人進行賣淫活動的行為即構成組織賣淫罪。
第三本罪的主體必須是賣淫活動的組織者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幾個人。
第四主觀方面是故意。至于行為人的目的一般是為了牟利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例如有的飯店、賓館老板為了招徠生意有的企業組織賣淫婦女向一些廠家的業務人員賣淫以推銷產品兜攬業務等。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協助組織賣淫罪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