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

導讀: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名勝古跡的管理秩序對象則為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所謂名勝古跡包括風景名勝及文物古跡。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的因其行為造成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嚴重損壞的造成名勝古跡大面積損毀的造成惡劣影響的出于卑鄙動機損毀的抗拒他人制止的等等。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而予以損毀情節嚴重的行為。那么什么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刑法第324條第2款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而予以損毀情節嚴重的行為。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名勝古跡的管理秩序對象則為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所謂名勝古跡包括風景名勝及文物古跡。其中風景名勝是指具有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較集中環境優雅、具有一定規模和范圍可供人們游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地區。根據其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的大小環境質量的高低規模大小游覽條件的優劣等可分為國家重點、省級和市縣級3級風景名勝區。所謂文物古跡是指與名人事跡、歷史大事有關而值得后人登臨憑吊的勝地、建筑物以及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根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分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及縣、自治區、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屬于本罪對象的名勝古跡應是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其范圍宜控制在全國重點與省級兩級內縣、市級的名勝古跡一般不能構成本罪的對象。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損毀是指損壞和毀滅。具體方式多種多樣如搗毀、砸碎、拆除、污損、挖掘、刻劃、焚燒、炸毀等。一般表現為積極的作為方式如損毀景物、建筑物破壞園林植物在名勝古跡區蓋違章建筑拒絕拆除等、但也不排除可以由消極的不作為方式構成。
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情節不屬嚴重即使有損毀行為也不能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的因其行為造成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嚴重損壞的造成名勝古跡大面積損毀的造成惡劣影響的出于卑鄙動機損毀的抗拒他人制止的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而加以損毀。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而予以損毀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損毀是指損壞和毀滅。具體方式多種多樣如搗毀、砸碎、拆除、污損、挖掘、刻劃、焚燒、炸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款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