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犯罪構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導讀:
所謂修正的犯罪構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構成為前提適應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或共同犯罪的形式而分別予以修改變更的犯罪構成。二以獨立的犯罪構成中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為標準所作的區分。例如刑法第1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相對于第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傷”規定就是普通的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所謂復雜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規定的犯罪構成的諸要件并非均屬單一的犯罪構成。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為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三犯罪的客觀方面。那么進行犯罪構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進行犯罪構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結合我國刑法規定的實際情況根據不同的標準從不同的角度將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構成分為如下幾類
一基本的犯罪構成與修正的犯罪構成
這是以犯罪構成的形態為標準所作的區分。
所謂基本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就某一犯罪的既遂狀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
所謂修正的犯罪構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構成為前提適應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或共同犯罪的形式而分別予以修改變更的犯罪構成。例如刑法第22條至24條規定的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第26條至29條規定的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就是兩類修正的犯罪構成。
二以獨立的犯罪構成中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為標準所作的區分。
所謂獨立的犯罪構成或稱普通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對具有通常社會危害程度的行為所規定的犯罪構成相對于危害嚴重或危害較輕的犯罪構成它是犯罪構成的基本形態。例如刑法第1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相對于第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傷”規定就是普通的故意傷害罪的構成。
三敘述的犯罪構成與空白的犯罪構成
這是以法律條文對犯罪構成要件表述的情況為標準所作的區分。
所謂敘述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對犯罪構成的要件予以詳細或簡單敘述的犯罪構成。例如刑法第229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詳細敘述了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就是敘述的犯罪構成。又如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簡單敘述了故意殺人罪的要件也是敘述的犯罪構成。
四簡單的犯罪構成與復雜的犯罪構成
這是以犯罪構成內部的結構狀況為標準所作的區分。
所謂簡單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規定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就是一例。本條規定的是一個客體他人的生命權利一種行為致人死亡一種罪過形式過失。
所謂復雜的犯罪構成指刑法條文規定的犯罪構成的諸要件并非均屬單一的犯罪構成。詳言之這種犯罪構成的要件至少有一種不是單一的或者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是單一的。即是一個犯罪侵犯兩種客體或者一個犯罪具有兩種行為的復雜狀況。
二、構成犯罪的四個要件
我國刑法規定有四百多種犯罪從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
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為犯罪主體。
二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犯罪主觀方面的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為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有的犯罪是過失性質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該單位對犯罪行為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同樣具有主觀心理狀態。
三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為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為等等。
四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是不同的犯罪對象是犯罪行為所直接針對的對象如殺人罪、傷害罪犯罪對象是具體的被害人而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的這種社會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