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來對債權憑證進行分析

導讀:
但如果對這類案件直接裁定終結執行,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又有財產可供執行,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規定案件終結后可重新申請執行,將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由此可以看出債權憑證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二是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那么如何來對債權憑證進行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如果對這類案件直接裁定終結執行,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又有財產可供執行,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規定案件終結后可重新申請執行,將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由此可以看出債權憑證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二是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關于如何來對債權憑證進行分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憑證制度是針對目前因被執行人“卻無財產可供執行”而被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而設立的,其設立的本意在于使長期處于“中止”狀態的“死案”及時終結,從而降低未結案件數,解決“久執不結”問題,減輕法院“執行難”的壓力。但如果對這類案件直接裁定終結執行,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又有財產可供執行,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規定案件終結后可重新申請執行,將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實踐中各地法院規定的中止執行案件,重新申請執行的程序又都比較繁瑣,這就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全面及時保護。。由此可以看出債權憑證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是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
三是債權憑證的內容是債權人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