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放火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放火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放火罪的客體要件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客觀要件是行為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火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