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與未遂區別

導讀: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那么實行階段和實行后階段的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在時空范圍上則完全重合。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那么實行階段和實行后階段的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在時空范圍上則完全重合。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關于犯罪中止與未遂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后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1、時空范圍有重合之處
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著手實行行為之后犯罪既遂結果發生之前這一時空范圍。根據我國刑法第23條關于犯罪未遂的規定犯罪未遂只能發生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以后。犯罪中止雖然從我國刑法的規定來講既可以發生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以后實行階段和實行后階段也可以發生在尚未著手實行犯罪以前預備階段但實踐中犯罪中止主要還是發生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以后。那么實行階段和實行后階段的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在時空范圍上則完全重合。
2、犯行均未至既遂
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客觀上均是在故意犯罪的過程中停頓下來而未將犯罪進行到底對于結果犯來說是均未造成法定的犯罪結果。即無論是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雖然都已經在自己主觀犯意支配下直接故意開始著手犯罪實行行為但最終還是在犯罪既遂之前基于某種原因中途停止從而未實現著手實行行為時所追求的犯罪目的和意愿。
3、均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均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雖然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均未達到既遂狀態或者沒有造成法定的犯罪結果但行為人在其犯罪行為停止下來之前主觀上有明確的犯罪故意客觀上也已經著手犯罪的實行行為并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了威脅或初步的損害從而使其具備了承擔刑事責任的主客觀基礎。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1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2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3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