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與幫兇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導讀:
從犯是相對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沒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刑法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主犯和幫兇的刑事責任。
從犯是相對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沒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刑法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主犯和幫兇的刑事責任。關于主犯與幫兇的刑事責任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主犯承擔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兩類一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對共同犯罪的形成、實施與完成起決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應從主客觀方面進行綜合判斷。對主犯的認定應以共犯人的主客觀事實為依據以刑法第26條的規定為準繩不能任意擴大或者縮小主犯的范圍。對于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即除了對自己直接實施的具體犯罪及其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首要分子對于集團成員超出集團犯罪計劃(集團犯罪故意)所實施的罪行不承擔刑事責任。對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分為兩種情況處罰對于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于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二、從犯幫兇承擔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27條第1款的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包括兩種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對共同犯罪的形成與共同犯罪行為的實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條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幫助犯。從犯是相對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沒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須二人以上)沒有從犯的現象是存在的而只有從犯沒有主犯的現象則不可能存在。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刑法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脅從犯承擔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28條的規定脅從犯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脅下不完全自愿地參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的人。如果行為人起先是因為被脅迫而參加共同犯罪但后來發生變化積極主動實施犯罪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則不宜認定為脅從犯。由于脅從犯是共犯人的一種具有犯罪故意與犯罪行為故行為人身體完全受強制、完全喪失意志自由時實施的某種行為以及符合緊急避險條件的行為不成立脅從犯。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主犯和幫兇的刑事責任。社會生活中被他人脅迫犯罪的事情也時有發生這時一定要保證清醒的頭腦防止犯罪屬性發生變化否則的話將要承擔的刑事責任是更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