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天就被解約 公司原因要給補償

導讀:
肖女士認為,由于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造成解約且自己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理應得到公司的經濟補償,但該公司以肖女士僅工作一天為由拒絕支付。無奈之下,肖女士來到盧溝橋街道司法所咨詢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經濟賠償?盧溝橋街道司法所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肖女士僅上班一天,該公司要求與其解約,應當支付肖女士一個月工資并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那么上班一天就被解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肖女士認為,由于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造成解約且自己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理應得到公司的經濟補償,但該公司以肖女士僅工作一天為由拒絕支付。無奈之下,肖女士來到盧溝橋街道司法所咨詢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經濟賠償?盧溝橋街道司法所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肖女士僅上班一天,該公司要求與其解約,應當支付肖女士一個月工資并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關于上班一天就被解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不久,肖女士應聘了某公司的保潔工作,僅上班一天就被公司要求解約。肖女士認為,由于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造成解約且自己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理應得到公司的經濟補償,但該公司以肖女士僅工作一天為由拒絕支付。無奈之下,肖女士來到盧溝橋街道司法所咨詢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經濟賠償?
盧溝橋街道司法所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案中,肖女士僅上班一天,該公司要求與其解約,應當支付肖女士一個月工資并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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