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合同中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

導讀: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后一段時間內從業于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勞動者自行創建的與原單位業務范圍相同的企業。競業禁止條款只寫如果員工違法條款那么將按公司損失賠償,具體怎么賠償沒有寫。沒有明確寫競業禁止期限,人事口頭說解除合同時再約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可以的。離職的時候,可以重新簽訂競業限制合同。那么顧問合同中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后一段時間內從業于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勞動者自行創建的與原單位業務范圍相同的企業。競業禁止條款只寫如果員工違法條款那么將按公司損失賠償,具體怎么賠償沒有寫。沒有明確寫競業禁止期限,人事口頭說解除合同時再約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可以的。離職的時候,可以重新簽訂競業限制合同。關于顧問合同中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后一段時間內從業于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勞動者自行創建的與原單位業務范圍相同的企業。競業禁止條款只寫如果員工違法條款那么將按公司損失賠償,具體怎么賠償沒有寫。那就依法賠償。 沒有明確寫競業禁止期限,人事口頭說解除合同時再約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可以的。 離職的時候,可以重新簽訂競業限制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