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程序要多久

導讀: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勞動仲裁程序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勞動仲裁程序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明確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