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

導讀:
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在房屋交易中,很多是按揭支付房款。買方為了免除違約責任,便主張“因為銀行貸款政策改變辦不出貸款屬于不可抗力,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而不用賠償損失。因為從法律關系上看,貸款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也不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不可抗力。買方如果想減少這一風險,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未能成功貸款可以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其違約責任”。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應當充分考慮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銀行信貸能力。那么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在房屋交易中,很多是按揭支付房款。買方為了免除違約責任,便主張“因為銀行貸款政策改變辦不出貸款屬于不可抗力,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而不用賠償損失。因為從法律關系上看,貸款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也不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不可抗力。買方如果想減少這一風險,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未能成功貸款可以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其違約責任”。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應當充分考慮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銀行信貸能力。關于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銀行內部政策調整不能構成不可抗力
在房屋交易中,很多是按揭支付房款。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一般約定“以貸款形式支付剩余房款,如不按時付清房款,承擔違約責任”,但在辦理按揭時,有的原所購房屋貸款沒有還清,有的資信狀況不足等等原因而貸款不成,銀行對于不貸款的原因也只是口頭解釋,也不用書面形式答復。買方為了免除違約責任,便主張“因為銀行貸款政策改變辦不出貸款屬于不可抗力,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而不用賠償損失。”這種說法,理由并不充分。因為從法律關系上看,貸款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也不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不可抗力。所以買方單方終止買賣合同,不能免除買方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果想減少這一風險,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未能成功貸款可以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其違約責任”。但是買方的舉證還是有一定的困難。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應當充分考慮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銀行信貸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