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的五個條件

導讀: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一是申請人是發生糾紛的拆遷當事人;二是有明確被申請人;三是有具體的請求事項和事實根據;四是符合規定的裁決申請期限;五是符合規定的受理范圍。房屋拆遷裁決程序辦理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如果拆遷雙方在拆遷期限內未能就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拆遷人、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裁決申請。裁決申請資料齊全的,裁決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那么申請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的五個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一是申請人是發生糾紛的拆遷當事人;二是有明確被申請人;三是有具體的請求事項和事實根據;四是符合規定的裁決申請期限;五是符合規定的受理范圍。房屋拆遷裁決程序辦理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如果拆遷雙方在拆遷期限內未能就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拆遷人、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裁決申請。裁決申請資料齊全的,裁決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關于申請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的五個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一是申請人是發生糾紛的拆遷當事人;
二是有明確被申請人;
三是有具體的請求事項和事實根據;
四是符合規定的裁決申請期限;
五是符合規定的受理范圍。
房屋拆遷裁決程序辦理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如果拆遷雙方在拆遷期限內未能就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拆遷人、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即裁決機關)提出裁決申請。根據市房地局去年發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規定,房屋拆遷裁決主要有申請、審理、文書送達、執行四個步驟。
(一)申請。
如果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請,需提供申請書、身份證明、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等資料。其中,申請書要寫明申請人基本情況、具體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裁決申請資料齊全的,裁決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齊,則申請人需在7 日內補齊...【全文閱讀】
拆遷人要求撤銷裁決,可以強制執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由本院負責強制執行非訴行政行為的機構執行。
第九十四條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或者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人民法院不予執行,但不及時執行可能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執行。后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全文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