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拆遷人?何為被拆遷人?其主體資格的取得須具備什么樣的條件?

導讀: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拆遷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可見,拆遷人資格的取得是經行政許可取得。此行政許可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被拆遷人是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一般來講,是指房屋的產權證明上登記的權利人,這里又可能出現如下情形:1)、因析產而引起產權證明標明的房屋產權不明確時,應當以當事人各方就析產問題訂立的書面析產協議為準。那么何為拆遷人?何為被拆遷人?其主體資格的取得須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拆遷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可見,拆遷人資格的取得是經行政許可取得。此行政許可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被拆遷人是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一般來講,是指房屋的產權證明上登記的權利人,這里又可能出現如下情形:1)、因析產而引起產權證明標明的房屋產權不明確時,應當以當事人各方就析產問題訂立的書面析產協議為準。關于何為拆遷人?何為被拆遷人?其主體資格的取得須具備什么樣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拆遷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
拆遷人申請核發拆遷許可證,需要向市、縣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交的資料有: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可見,拆遷人資格的取得是經行政許可取得。此行政許可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被拆遷人是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一般來講,是指房屋的產權證明上登記的權利人,這里又可能出現如下情形:
1)、因析產而引起產權證明標明的房屋產權不明確時,應當以當事人各方就析產問題訂立的書面析產協議為準。各方當事人因故沒有簽訂析產協議的,所有權人資格的認定可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就析產事宜制作的已經生效的析產調解書或析產決定書為準,或者以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判決書、裁定書為準。
2)、因房屋原產權人去世而引起的繼承事件發生時,所有權人資格的認定應當以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或者繼承人之間書面的析產協議為準,或者以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判決書為準。
3)、房屋買賣引起原產權變化時,所有權人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有效的房屋買賣關系為準,有爭議的,應當以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為準,或者以仲裁機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決定書、調解書為準。
4)、對于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抵押權人依法正在辦理有關的抵押房屋過戶手續的,可以以抵押權人為產權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協議規定的抵押期限的,應當以抵押人為產權人。
5)、改建、擴建、翻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已經規劃管理部門批準,但因有關原因,產權人沒有在法定的期間向有關部門申請登記的,應當以規劃部門申請登記的申請人為房屋產權人,或者責令有關當事人辦理產權登記后依法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