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訂立的程序去哪辦理

導讀:
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執一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依法由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根據物權法定原則,《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承包地的取得、交回、調整、補償、合同權利義務等內容作了專門規定,不能因合同其他因素的改變而改變。那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訂立的程序去哪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執一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依法由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根據物權法定原則,《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承包地的取得、交回、調整、補償、合同權利義務等內容作了專門規定,不能因合同其他因素的改變而改變。關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訂立的程序去哪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農村土地承包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益保護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過程中,既要防止全體村民的利益被出賣,也要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承包必須體現全體村民意志。在承包程序啟動之時,首先要通過選舉的方式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不能由村鄉(鎮)負責人或村支書、村委會主任指定或者自行任命,必須通過選舉產生。至于具體的選舉方式,可以由全體村民參加選舉,也可以由部分村民提名,村民大會審議通過。村黨支部、村委會成員可以作為承包工作小組的候選人,但他們并不是當然的候選人,不具有必然參加承包工作小組的資格。
2、擬定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以后,要針對特定土地的承包擬定承包方案,并予以公布。承包方案的擬定必須嚴格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超出法律規定增加內容,不能依據各種"土政策"擬定承包方案,更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不合理的條條框框,排斥部分村民參與承包的權利,謀少數人之私利。
3、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方案。經過公布的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在適當時間召集村民會議,聽取村民對承包方案的意見,在民主的基礎上,通過投票表決,如經過2/3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則承包方案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沒有法律拘束力,不能進入實施。
4、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通過以后,便受到法律保護,產生法律效力。承包工作小組應當按照方案組織具體落實。屬于家庭承包的,應當在全體村民范圍內按照承包方案所確立的承包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戶。如屬于不宜由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和數量較少的果園、茶園以及養殖水面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3條的規定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協商的方式確定承包人,但是,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需要注意的是,國務院關于"四荒"地的規范有兩個,包括199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這兩個文件都強調指出,"四荒"資源承包、租賃、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這是承包"四荒"地的政策上的限制,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
5、簽訂承包合同。確定了具體的承包人以后,承包工作小組應當督促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必須明確,發包方并不是承包工作小組,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工作小組只承擔有關承包的具體工作。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發包方應當在合同上簽章,同時也須有發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簽字。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執一份。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為民事合同之一種,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是主體具有特定性。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發包人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村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
二是客體的特殊性。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依法由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條規定的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是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載體。
三是期限具有長期性。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為農村土地,而土地的生產、開發周期都很長,故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較長。
四是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根據物權法定原則,《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承包地的取得、交回、調整、補償、合同權利義務等內容作了專門規定,不能因合同其他因素的改變而改變。
五是形式的特定性。《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因此,與其他民事合同形式上的多樣性不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在形式上具有特定性。
1、必須包括發包方、 承包方 的各種信息內容,如 發包方 、承包方的名字、名字、居所等;
2、必須包括農田的基本信息,如承包土地的名字、位于、總面積、品質等級等;
3、合同書時間都是十分關鍵的,因此也要再加承攬限期和起止日期;
4、必須要求承包土地的主要用途,不可以另做他途;
5、還必須包括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支配權和責任及其合同違約責任等。
鄉村土地承包合同簽署后,彼此只能按照合同書的內容執行承諾了,要是至少另一方有毀約狀況,也可依照合同書的要求申請辦理賠付或是提早終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