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拒簽合同能雙倍退還定金嗎

導讀: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交付定金時,通常會約定賣家反悔不賣房屋,要雙倍返還定金,買家反悔不買,則賣家不予返還定金。以上,只是前兩種情況出現,法院才會支持雙倍返還定金。那么在此情況下,即使有書面的明確約定,一旦賣家反悔,買家也有可能無法主張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那么賣家拒簽合同能雙倍退還定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交付定金時,通常會約定賣家反悔不賣房屋,要雙倍返還定金,買家反悔不買,則賣家不予返還定金。以上,只是前兩種情況出現,法院才會支持雙倍返還定金。那么在此情況下,即使有書面的明確約定,一旦賣家反悔,買家也有可能無法主張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關于賣家拒簽合同能雙倍退還定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交付定金時,通常會約定賣家反悔不賣房屋,要雙倍返還定金,買家反悔不買,則賣家不予返還定金。
一般說來,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最終沒能簽署正式買賣合同,原因無外乎三種情況:一是買方的原因,各種原因導致不愿意買或者不能買;二是賣方的原因,就是不愿意賣了;三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預約合同沒有約定清楚,雙方又沒能就未約定清楚的部分達成一致意見。
以上,只是前兩種情況出現,法院才會支持雙倍返還定金。第三種情況并不支持雙方返還定金,但是定金本身還是要退回。
當然,只要雙方在預約合同中沒有就重要事項約定清楚,買賣雙方都可能故意提高條件,導致上述第三種情況出現,進而選擇不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那么在此情況下,即使有書面的明確約定,一旦賣家反悔,買家也有可能無法主張雙倍返還定金。因為法院是否支持雙倍返還的關鍵,在于書面協議的內容約定是否完備,是否已經包括了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價格是100萬元,那么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20萬元。
如果購房定金的比例超過了百分之二十的話怎么辦?《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屬于定金,不適用法律關于定金罰則的規定。
所謂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比如,房屋價格是100萬元,但是認購書中的定金是30萬,那么超出的10萬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如果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合約不能簽訂的,那么開發商應當給購房者雙倍返還的定金是40萬,而不是60萬。當然開發商把超出定金的10萬也必須退回給購房者,這樣購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