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未播出 傳播公司還訂金

導讀:
代理人收取訂金后,卻未能依約代理在電視臺廣告位置上發布廣告,委托人遂要求代理人返還訂金。11月3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廣告代理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廣州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返還原告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訂金10萬元。補充協議簽訂后,原告按約定支付了10萬元廣告費給被告。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和某電視臺簽訂的《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代理全年電視廣告發布合同》,系原、被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 示,其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屬有效合同。因原告實際上已將10萬元廣告預付款和10萬元訂金交于被告,被告應將依據合同收取 原告的預付款和訂金退回原告。那么廣告未播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理人收取訂金后,卻未能依約代理在電視臺廣告位置上發布廣告,委托人遂要求代理人返還訂金。11月3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廣告代理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廣州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返還原告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訂金10萬元。補充協議簽訂后,原告按約定支付了10萬元廣告費給被告。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和某電視臺簽訂的《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代理全年電視廣告發布合同》,系原、被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 示,其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屬有效合同。因原告實際上已將10萬元廣告預付款和10萬元訂金交于被告,被告應將依據合同收取 原告的預付款和訂金退回原告。關于廣告未播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理人收取訂金后,卻未能依約代理在電視臺廣告位置上發布廣告,委托人遂要求代理人返還訂金。11月3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廣告代理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廣州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返還原告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訂金10萬元。
2008 年4月3日,原、被告及某電視臺三方簽訂了《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代理全年電視廣告發布合同》,約定2008年原告在某電視臺投放廣告,并對廣告費進行了約 定。合同簽訂后,原告支付合同訂金10萬元給被告,原告經被告代理在某電視臺投放廣告量總計廣告費達111.5萬元。后因廣告效果不佳,原、被告雙方于 2009年1月21日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合同延期至2009年5月,原告在2009年1月前付10萬元廣告費給被告,被告負責將原告交付的 10萬元訂金及原告預付的10萬元廣告費沖抵原告最后投放月的廣告費。補充協議簽訂后,原告按約定支付了10萬元廣告費給被告。但被告未按協議約定代理原 告在某電視臺發布廣告。爾后,被告退回了10萬元預付款,而原告所交的10萬元訂金,被告至今未退回原告。為此,原告起訴要求被告退回原告合同訂金10萬 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和某電視臺簽訂的《某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代理全年電視廣告發布合同》,系原、被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 示,其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屬有效合同。后經原、被告協商,對該合同進行了變更,雙方在合同變更后,應嚴格按變更合同的約定履行,因被告違約無法按合同的約 定將原告的產品廣告在某電視臺的約定位置發布廣告,致使合同終止履行。因原告實際上已將10萬元廣告預付款和10萬元訂金交于被告,被告應將依據合同收取 原告的預付款和訂金退回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