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廣告拖欠廣告費(做完廣告拖欠廣告費不給)

導讀: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而小區經營廣告所得,也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監督,要求物業公司披露相關賬目,具體如何使用應當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決定,或者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追討廣告費是屬于哪個部門法
1、如果是對方拖欠廣告費的,屬于民事糾紛,協商不給的,可向法院起訴的。涉及到民法通則,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等。
廣告費用糾紛管轄權
廣告公司與B企業簽訂廣告設計發布合同,約定A廣告公司為B企業在C地的某大型報紙上發布廣告,A廣告公司按約履行了其發布廣告的義務,B企業在廣告發布后不履行支付廣告費給A廣告公司的義務,雙方之間產生糾紛。現A廣告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訴B企業,要求其支付廣告費用。請問: A廣告公司應該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訴,哪個法院具有管轄權? A廣告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還是廣告發布地C 的人民法院?
謹就你的描述而言,A廣告公司應當向B企業所在地或者C地(可以由A選擇)的基層法院提請訴訟。理由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另外,如果雙方在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或者糾紛發生后自行約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當然,該約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的級別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小區廣告費沒給業主 應該怎么辦
小區廣告費沒給業主辦法如下:
1、先由業委會和物業溝通,要求公布廣告收益并協商返還業主的方案;
2、如果物業不理,就向相關政府部門反映,比如居委會、社區之類的,如果還沒用就走法律程序。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綜上所述,在小區公共場所、公告設施上經營廣告,應當經過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或授權,物業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廣告。而小區經營廣告所得,也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監督,要求物業公司披露相關賬目,具體如何使用應當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決定,或者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