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簽了不想買了怎么辦

導讀:
但是,如果賣方本身存在欺詐行為,如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賣方將房屋出售給買方,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權屬和定金條款。雙方在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房屋因賣方涉及其他債務糾紛被法院查封,使得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又例如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告將房屋出售給原告,然而賣方在合同簽訂時故意隱瞞其與妻子離婚以及房屋已經歸女兒所有的事實,使得合同遲遲無法履行。此時,買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賣方應當返還相應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那么二手房合同簽了不想買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如果賣方本身存在欺詐行為,如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賣方將房屋出售給買方,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權屬和定金條款。雙方在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房屋因賣方涉及其他債務糾紛被法院查封,使得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又例如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告將房屋出售給原告,然而賣方在合同簽訂時故意隱瞞其與妻子離婚以及房屋已經歸女兒所有的事實,使得合同遲遲無法履行。此時,買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賣方應當返還相應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關于二手房合同簽了不想買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如果賣方本身存在欺詐行為,如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賣方將房屋出售給買方,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權屬和定金條款。雙方在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房屋因賣方涉及其他債務糾紛被法院查封,使得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此時,因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有明確的房屋權屬約定導致賣方構成違約,合同約定定金條款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又例如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告將房屋出售給原告,然而賣方在合同簽訂時故意隱瞞其與妻子離婚以及房屋已經歸女兒所有的事實,使得合同遲遲無法履行。此時,買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賣方應當返還相應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首先需要確定的是是否構成違約。一般來說因為中介提供房屋不滿意,不滿足自身需求,根據合同來說是不會構成違約的,但這時候還是需要支付給中介一定的勞務費。因為購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間的合同實際上是一個居間合同,中介為購房者提供居間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用。其次,如果根據雙方之間的中介合同,購房者中途不想再買房構成了違約,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購房者無法收回定金。第二,如果在雙方的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則可能按合同規定的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收取違約金。一般情況下,違約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時適用的,如果合同即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條款,擇一適用。因此,出現了簽了中介合同又不想買了的情況,建議首先弄清楚是否構成違約,以及合同中是否有關于違約的條款,以決定下一步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