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停辦朋友間房屋贈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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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濟南市公證處統計,在6月平均每天能辦3件房屋贈予公證業務,多的時候一天辦六七件。而以前每月也就辦理二三十件。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原來,按6月1日起實施的新房產政策,個人購買不超過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要全額征收營業稅。這樣,濟南市的房屋買賣,將要交5.55%的營業稅和2%的契稅。而房屋贈予則不需交營業稅,只要交標的額2%的公證費和4%的契稅。兩者相差1.55%,以一套50萬元的房子為例,贈予可比買賣少支出7750元。為了少交稅,不少買賣雙方辦理贈予公證來掩蓋買賣事實。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濟南市辦理房屋贈予公證所收的公證費事實上并沒有標的額的2%這么高,原來,在上世紀90年代制定收費標準時,當時就規定,凡是樓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價格算,平房按每平方米600元價格算。對樓房來說,每平方米只收20元的公證費。
真買賣假贈予要不要給辦公證,在很多公證員中引起了爭論。在實踐中也是有的給辦,有的不給辦。“只要提供的材料齊全,程序合法,我們就應該給辦。”一位公證員表示。但也有人認為,假贈予是偷稅行為,這種公證不能辦。
對此濟南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王華處長表示,新公證法實施后,公證員獨立辦理公證,有權決定是否受理。所以他們也不能強行規定對此類公證要不要辦。但他們要求各公證處嚴格審查,對當事人講清房屋贈予的風險。如果還堅持要辦的,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自負。不過記者從歷下區公證處了解到,該公證處已不辦理朋友間的房屋贈予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