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公證可否委托代理

導讀: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如有遺囑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原件)。如果有繼承人愿意放棄繼承權,其他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領取并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遞交房屋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資料,之后有辦理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那么房屋繼承公證可否委托代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如有遺囑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原件)。如果有繼承人愿意放棄繼承權,其他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領取并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遞交房屋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資料,之后有辦理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關于房屋繼承公證可否委托代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屋繼承公證可否委托代理
房屋繼承申請公證的,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委托時要出具委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適用范圍】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二、房產繼承過戶程序
1、房屋評估:繼承人需要通過評估公司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房產評估依據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樓層、樓齡等,評估公司會按照以上評估依據進行專業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繼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如有遺囑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原件)。如果有繼承人愿意放棄繼承權,其他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繼承人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辦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為產權登記做準備)。
4、繼承登記:繼承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領取并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遞交房屋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資料,之后有辦理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其他情況: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房產繼承,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
舉例來說,如所繼承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