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導讀:
根據《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之規定,約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一)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通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并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于我國《合同法》第61條所規定的“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合同法》第61條后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那么約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之規定,約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一)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通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并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于我國《合同法》第61條所規定的“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合同法》第61條后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關于約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我國《合同法》第12條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條款,也允許當事人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訂立一個具體、明確、當事人都無疑義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關鍵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審理合同糾紛的直接證據。但是,在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當事人應當約定的條款而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其產生的原因可分為:一是當事人對某些合同條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當事人雖有約定但不明確;三是當事人約定某些條款在合同訂立后另行約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條款因違法而被確認無效或為撤銷。
根據《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之規定,約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
(一)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
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通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并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于我國《合同法》第61條所規定的“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二)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原則
約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紛爭時,首先應當適用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合同法》第61條后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
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結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因為合同是一個整體,當事人就某一具體條款明確規定,但在其他條款中涉及這一問題時,就可以按照該條款加以確定。
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按照人們在同樣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無論在國內交易中,還是在國際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許多交易習慣:這些交易習慣可以用來補充當事人合同的內容。
(三)法定補充原則




